证券代码:002394 证券简称:联发股份 公告编号:LF2022-021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剩余全部已授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2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已授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指标未达到《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公司拟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5,179,2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LF2022-012)。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注册资本将由
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
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要求本
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
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
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午 13:30-17:30
号 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潘志刚
邮政编码:226600
联系电话:0513-88869066
传真电话:0513-88869069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
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