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33 证券简称:美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
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第二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人
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之规定在公司网站刊登了《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公示。
(1)公示内容: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2 年 4 月 24 日至 2022 年 5 月 5 日,共计 10 天;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网站;
(4)反馈方式:以设立反馈电话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反馈,并对相
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在公示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
无反馈记录。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
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及公司为激励对象缴
纳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凭证。
二、监事会核查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
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激励计划时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核心管理人员以及其他
核心骨干员工。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