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9 证券简称:光威复材 公告编号:2022-033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
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摘要》《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 OA 发布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名单公示》,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
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6 日至 2022 年 5 月 6 日,在公示期间内,公司员工等与本
激励计划相关的人员可通过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
截至 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首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
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一)公司监事会核查了首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
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
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
(二)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以及公司
对首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资格。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
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首次拟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
隐瞒的情况,列入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