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提名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提名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请,公司七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
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
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查,本次提名董事的程序合法合规;同时我们审查了各位董事候选人的
简历,认为其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具有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资格。
独立董事:
黄攸立 储育明 余本功 李晓玲 许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