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日药业: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5-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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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26        证券简称:红日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6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姚小青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382,282,63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2.7251%)的股东
姚小青先生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以内,连续
股本的 1.0000%)。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
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姚小青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格区间将作相应调整。
  (二)股东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姚小青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本公司其他股
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本人目前没有在中国境
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
从事或参与任何对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
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本人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
人、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及本人的关联企业,不以
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对发行人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任何业务,并且保证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
动。
 ”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姚小青先生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本次拟减持事项与
姚小青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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