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速递: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证券之星 2022-05-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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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 2022-031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审核情
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
露了《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
称“《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公司内部网站对上述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与职务进行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1)公示内容: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
  (2)公示期间:2022 年 4 月 29 日-2022 年 5 月 8 日;
  (3)公示方式:在公司内部网站公示;
  (4)反馈方式: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5)公示结果:在公示期间内,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正式提出的异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或下属公司签
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及其担任的职务。
  二、监事会审核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及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
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资格。
   《激励对象名单》与《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公司核
心业务人员、技术人员及骨干员工。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列
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激励
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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