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2-040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亿晶光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亿晶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拟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
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除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了《激励计划》及
其摘要、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外,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内部公告栏公示了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
(1)公示内容: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自 2022 年 4 月 26 日至 2022 年 5 月 5 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公告栏公示;
(4)反馈方式:以电话或当面反映的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并对相关反
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公示期间,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
用合同、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文件规定的任职
资格。
误解之处。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
理层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公示程序合法合规,本
次列入《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