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九强生物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华欣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洁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是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0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0年8月24日注
致 销。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九强生物制订了公司治理等一系列规章
制度,依据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公司日常
的经营和管理活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合理、有效,得到有效执行;公司信息
披露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公司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
务、财务独立,未发现关联方违规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违规存放
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在对
外担保、关联交易、重大对外投资等方
面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现象;2021年,
公司净利润为46,965.84万元,较2020年
同比上升285.99%;公司管理状况正常。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2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0次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2年4月26日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1年9月18日
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
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3)培训的主要内容
(2021年修订)》等法律法规。
(2)创业板注册制发行上市审核动态、
关注要点及典型案例等。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无 不适用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是 不适用
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保荐机构采取
监管措施的情况如下:
具了《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赵
言、黄钦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2021]2号)。因中金公司在保荐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督促
发行人按照监管要求清理相关对赌协议并履行
披露义务,未主动就对赌协议是否符合相关监
管要求发表专项核查意见,违反了相关规定,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
整改情况 行政监管措施。
中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1]176
号),因中金公司使用成本法对私募资管计划
中部分资产进行估值以及存在对具有相同特征
的同一投资品种采用的估值技术不一致的情
况,违反了相关规定。基于此,对中金公司采
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会出具的《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及王晟、孙雷、赵沛霖、幸科、谢晶欣采取监
管谈话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61号),因
中金公司在保荐某公司申请在科创板上市过程
中,未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科创属性认定履行充
分核查程序,主要依赖发行人提供的说明性文
件得出结论性意见,相关程序及获取证据不足
以支持披露内容,未能完整、准确评价发行人
科创属性,违反了相关规定。基于此,对中金
公司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金公司就前述监管措施
已经提交了相关整改报告或完成了相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