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巨星农牧 股票代码:603477 公告编号:2022-036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Leshan Giantstar Farming&Husbandry Corporation Limited
注册地址: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新华村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二年五月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星农牧”、
“发行人”、
“公 司”)
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
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 其他政府机关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
见,均不表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
公司及上市保荐人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
容,请投资者查阅 2022 年 4 月 21 日刊载于《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券
时报》和《证 券 日 报》的《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
称“《募集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乐山巨星农牧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同。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巨星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13648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100,000 万元(1,000 万张,100 万手)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100,000 万元(1,000 万张,100 万手)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2 年 5 月 17 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即自 2022 年 4 月 25 日至 2028 年 4
月 24 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
行结束之日(2022 年 4 月 29 日,即 T+4 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起至
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2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8 年 4 月 24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
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
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
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
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
年度的利息。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次可转债主体信用评
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债信用评级为 AA-,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
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663 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了 1,000 万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0.00 亿元。本次发行向原股东
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
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发行总额
的部分由主承销商根据承销协议的约定进行余额包销。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28 号文同意,公司 10.00 亿元可
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巨
星转债”,债券代码“113648”。
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在在《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券时报》
和《证 券 日 报》刊登了《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摘要》。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全文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Leshan Giantstar Farming&Husbandry Corporation Limited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巨星农牧
股票代码:603477
法定代表人:贺正刚
董事会秘书:周密
成立时间:2013 年 12 月 24 日
上市日期:2017 年 12 月 18 日
注册资本:506,093,443.00 元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 所: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新华村
办公地址: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新华村
邮政编码:614800
联系电话:028-62050265
传 真:028-62050253
互联网网址:www.juxingnongmu.cn
电子信箱:zhoumi@zhenjinggufen.com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
产;水产养殖;牲畜饲养;牲畜屠宰;家禽饲养;家禽屠宰;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畜禽粪污处理;畜禽收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购;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饲料原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
剂销售;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牲畜销售;皮革鞣制
加工;皮革销售;皮革制品制造;皮革制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息咨询服务);家具制造;家具销售;服装制造;服装服饰批发;企业总部管理;
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2013 年公司发起设立情况
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振静皮
革以实物资产认购 8,866.00 万股,和邦集团以现金认购 1,663.00 万股,贺正刚以
现金认购 3,471.00 万股,分别占总发行股本的 63.33%、11.88%、24.79%。
皮革拟出资投入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实物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中联评
报字[2013]第 961 号”《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上述资产账面价值 6,290.97
万元,评估值 8,866.41 万元,评估增值 2,575.44 万元,增值率 40.94%。
位,次日,由瑞华会计师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3]第 91320001 号”《验资
报告》。2013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同意发起设立公司,同日,乐
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注册号为“511100000104472”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14,000.00 万元,实收资本 5,134.00 万元。
截至 2014 年 1 月 7 日,振静皮革已与公司就出资投入资产办理了交接和所
有权过户手续,足额缴纳了剩余出资 8,866.00 万元,全部为实物出资。2014 年 1
月 7 日 ,由 瑞华 会 计师对 振静 皮革 投入 资产进 行审 验并 出具 “ 瑞华 验字
[2014]48340001 号”《验资报告》。2014 年 1 月 13 日,公司领取了乐山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公司发起设立时,各发起人首次出资后持股情况如下:
认购股份数量 首期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认购股份比例 出资比例
(万股) (万元)
合计 14,000.00 100.00% 5,134.00 100.00%
下:
认购股份数量 累计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认购股份比例 出资比例
(万股) (万元)
合计 14,000.00 100.00% 14,000.00 100.00%
(二)公司设立后至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的股权变更
本由 14,000.00 万股增加至 18,000.00 万股。
限公司本次增资进行审验并出具“川方略验字[2015]012 号”《验资报告》。2015
年 4 月 15 日,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注册资本变更后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份转让协议》,约定贺正刚将其持有的公司 650.00 万股股份转让给成都鸿灏科技
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合伙)、李颖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贺正刚分别向尚信健投(上海)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李颖转让 100.00 万股股份。
本次股份转让前,振静皮革为和邦集团持股 75.00%的控股子公司,为了安
排振静皮革退出对公司的持股,理顺和邦集团对公司的投资构架,并启动对振静
皮革的注销,2015 年 8 月 28 日,振静皮革与和邦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约定振静皮革将其持有的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 8,866.00 万股全部转让给和邦
集团。转让后振静皮革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和邦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58.49%股份。
的 500.00 万股股份转让给马忠俊。
(三)2017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2130 号)的核准,振静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5.58 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实际募集资金 30,440.47 万元,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24,000 万股。
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7 年 12 月 12 日止,公司已收到向社会公众募集的资金
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股权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一、尚未流通股份 180,000,000 75.00%
二、可流通股份 60,000,000 25.00%
社会公众股 60,000,000 25.00%
合计 240,000,000 100.00%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的重大股权变更
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25号)的核准,
振静股份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巨星集团、星晟投资、和邦集
团等共41名交易对方持有的巨星有限100%股权。本次发行新增股份227,911,629
股。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册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和邦集团 105,290,000 43.87% 129,654,123 27.71%
贺正刚 21,210,000 8.84% 21,210,000 4.53%
贺正刚及其控制
的和邦集团合计
巨星集团 - - 123,498,238 26.39%
段利刚 - - 1,573,897 0.34%
刘建华 - - 577,577 0.12%
岳良泉 - - 539,071 0.12%
唐光平 - - 433,182 0.09%
唐春祥 - - 365,798 0.08%
巨星集团及一致
- - 126,987,763 27.14%
行动人合计
星晟投资 - - 24,547,022 5.25%
其他流通股东 113,500,000 47.29% 165,512,721 35.37%
总股本 240,000,000 100.00% 467,911,629 100.00%
本次交易前,贺正刚及其控制的和邦集团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
团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32.24%的股份,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巨星集团成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过 5%的重要股东。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3 月 5 日印发《关于核准乐山巨星农牧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47 号),核准公司非公
开发行不超过 140,373,488 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本次非公开发行期首日定为 2021 年 6 月 17 日,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并严格按照《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
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1.00
元/股,发行股数为 38,181,814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19,999,954.00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8 家,均在 109 名发送《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特定对象名单内,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 限售期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号 (月)
合计 38,181,814.00 419,999,954.00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并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流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于 2021 年 7 月 8 日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持有有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条件的股份
数量(股)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持有有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条件的股份
数量(股)
合计 338,990,947 66.98% 211,661,947
(五)公司名称变更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完成了巨星农牧有限公司的资产过户手续,主营业
务新增畜禽养殖及饲料生产和销售。为适应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的经营及业务发
展需要,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中文名称变更为“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变更为
“Leshan Giantstar Farming&Husbandry Corporation Limited”。
三、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原主营业务为中高档天然皮革的研发、制造与销售。2020 年 7 月,上
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收购了巨星有限 100%股权,主营业务在皮革业务
的基础上新增了畜禽养殖及饲料生产和销售业务。通过将国家大力支持的生猪养
殖业务融入上市公司,优化和改善了上市公司现有的业务结构,推动上市公司主
营业务的多元化发展,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具体如下:
公司畜禽养殖业务的产品包括生猪和黄羽鸡,生猪以商品猪、仔猪和种猪为
主,商品猪和黄羽鸡主要销售给个人中间商(生猪经纪人、鸡贩),最终流通向
终端消费市场;种猪、仔猪主要销售给养殖客户。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公司饲料业务的饲料产品主要包括猪饲料、禽饲料和水产饲料。公司的饲料
产品部分用于供应公司各养殖基地,剩余部分以经销和直销相结合的方式对外进
行销售。
公司是以生猪养殖为主的大型畜禽养殖企业,公司全资子公司巨星有限经过
十余年规模化猪场管理的实践,积累了丰富的养殖管理经验。公司已形成生猪养
殖行业较为完整的一体化产业链,是西南地区集种猪、商品猪、饲料生产于一体
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点龙头企业之一,先后荣获“中国畜牧行业百强优秀企
业”“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等荣誉。
公司专注于养殖产业链的建设和发展,目前在全国布局了“成都基地、广元
基地、泸州基地、宜宾基地、眉山基地、乐山基地、雅安基地、攀西基地、平塘
基地、平南基地、廊坊基地”十一个生猪养殖基地,已建成 19 个标准化种猪场;
同时已建成 2 个 20 万套土肉鸡种鸡场。此外,公司在饲料行业中深度布局,拥
有较强的科技研发力量和完善的营销网络,在四川、重庆、云南等地拥有多个饲
料生产基地,现有饲料生产能力超 90 万吨/年,与其畜禽养殖业务的协同效应得
以有效发挥。
公司主营业务之一为中高档天然皮革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产品链条完整,
柔性化的生产方式能够满足客户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
公司皮革业务主要产品为牛皮革,具备厚薄均匀、粒面丰满、皮面光滑、坚
韧结实、机械强度高,耐热耐寒、透气排湿、色泽醇正、美观大气、高档华丽的
特性,广泛运用于汽车座椅及内饰、中高档家私、鞋面、包带、房屋装饰等方面。
公司将在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根据下游市场实际需求情况稳健
发展皮革业务。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原主营业务为中高档天然皮革的研发、制造与销售。2020 年 7 月,上
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收购了巨星有限 100%股权,主营业务在皮革业务
的基础上新增了畜禽养殖及饲料生产和销售业务。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1)畜禽养殖业务与饲料业务
公司是以生猪养殖为主的大型畜禽养殖企业,公司全资子公司巨星有限经过
十余年规模化猪场管理的实践,积累了丰富的养殖管理经验。公司已形成生猪养
殖行业较为完整的一体化产业链,是西南地区集种猪、商品猪、饲料生产于一体
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点龙头企业之一,先后荣获“中国畜牧行业百强优秀企
业”“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等荣誉。
公司专注于养殖产业链的建设和发展,目前在全国布局了“成都基地、广元
基地、泸州基地、宜宾基地、眉山基地、乐山基地、雅安基地、攀西基地、平塘
基地、平南基地、廊坊基地”十一个生猪养殖基地,已建成 19 个标准化种猪场;
同时已建成 2 个 20 万套土肉鸡种鸡场。此外,公司在饲料行业中深度布局,拥
有较强的科技研发力量和完善的营销网络,在四川、重庆、云南等地拥有多个饲
料生产基地,现有饲料生产能力超 90 万吨/年,与其畜禽养殖业务的协同效应得
以有效发挥。
报告期内,生猪养殖行业公司的市场占有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头
生猪出栏量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巨星农牧 87.10 31.50 22.19
四川省 6,314.80 5,614.40 4,852.60
全国 67,128.00 52,704.00 54,419.00
公司四川省市场占有率 1.38% 0.56% 0.46%
公司全国市场占有率 0.1298% 0.0598% 0.0408%
注 1:巨星农牧 2020 年 7 月完成收购巨星有限,巨星有限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纳入上
市公司合并范围,2018-2019 年使用巨星有限数据,2020 年包含巨星有限全年数据;
注 2:数据来源为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统计公报。
(2)皮革业务
目前,皮革行业内企业较多,但规模均较小,市场占有率均较低,没有一家
能够达到支配性地位,市场竞争比较激烈。2017-2019 年,公司轻革产量及市场
份额如下: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单位:万平方米
轻革产量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巨星农牧 467.45 494.35 424.88
全国 57,360.69 49,569.73 63,029.93
占比 0.81% 1.00% 0.67%
公司在行业中主要竞争对手的简要情况如下:
行业 公司名称 基本情况
成立于 2000 年,2014 年 1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地为河南
牧原股份
省南阳市,主营业务为生猪的养殖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商品猪、仔
(002714.SZ)
猪、种猪和生猪屠宰产品。
成立于 1993 年,2015 年 11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地为广
温氏集团
东省云浮市,主要产品为肉鸡和肉猪,其他产品为肉鸭、鸡蛋、肉鸽、
(300498.SZ)
原奶及其乳制品、生鲜肉食品及其加工品、农牧设备和兽药等。
成立于 1996 年,2007 年 8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地为江西
正邦科技
省南昌市,主要从事饲料、生猪、兽药的生产与销售,并为养殖户提
(002157.SZ)
供产品、养殖技术服务等综合服务。
成立于 1998 年,1998 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地为四川省绵
阳市,经营的主要业务包括饲料、白羽肉禽、猪养殖、食品。饲料行
新希望
业主要产品包括猪料、禽料、鱼料等;猪产业主要产品包括种猪、商
(000876.SZ)
品猪;禽产业主要包括种禽、商品禽、禽屠宰等;食品主要包括畜屠
生猪 宰、肉制品深加工、中央厨房等。
养殖 成立于 1996 年,2007 年 4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地为浙江
与饲 省宁波市,主营业务为食品产业开发(生猪育种养殖和猪肉制品加
天邦股份
料行 工)、生物制品研制与销售、饲料研制与销售,主要产品为食品及食
(002124.SZ)
业 品相关类别中的商品种猪、商品仔猪、商品肉猪、猪肉生鲜产品、猪
肉加工产品、猪用疫苗、猪用饲料和水产饲料、生猪养殖技术服务等。
成立于 2007 年,2010 年 3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地为北京
大北农
市,主要业务为生猪养殖与服务产业链经营、种业科技与服务产业链
(002385.SZ)
经营。
成立于 1995 年,2004 年于上交所上市,注册地为四川省成都市,以
农业及新能源为主业,形成了“农业(渔业)+光伏”资源整合、协
通威股份 同发展的经营模式,在农业方面,主营业务为水产饲料、畜禽饲料等
(600438.SH) 产品的研究、生产和销售;在新能源方面,以高纯晶硅、太阳能电池
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主;在综合应用端,聚焦规模化“渔光
一体”基地开发与建设。
成立于 1992 年,2011 年 3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地为湖南
唐人神
省株洲市,主营业务为生物饲料、健康养殖、品牌肉品,其中,饲料
(002567.SZ)
产品主要包括猪料、禽料和水产饲料;养殖板块以生猪的养殖和销售,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行业 公司名称 基本情况
主要产品包括商品猪和仔猪;肉品产品主要包括生鲜屠宰、中式风味
制品和西式制品等。
成立于 1992 年,2012 年 5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地为福建
兴业科技 省晋江市,主要从事天然牛头层皮革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
(002674.SZ) 为鞋面用皮革、包袋用皮革、军用皮革、家具用皮革以及特殊功能性
皮革等。
制革
成立于 1995 年,1996 年在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总部在香
行业 粤海制革
港,主要从事皮革半制成品及制成品之加工及销售,在江苏省徐州市
(01058.HK)
设有三家加工生产基地。
明新旭腾 成立于 2005 年,2020 年在上交所上市,主要从事汽车革研发、清洁
(605068.SH) 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汽车内饰皮革。
(1)畜禽养殖业务与饲料业务
①产业链整合优势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形成饲料加工和畜禽养殖较为完整的一体化产业
链,集饲料生产、销售,畜禽育种、扩繁、养殖为一体,业务协同效应得到有效
发挥,降低了公司的行业经营风险,增强了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公司“完整养
殖产业链”发展模式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
公司基于多年的饲料行业专业经验,通过不断扩大标准化生猪养殖基地规
模,营养研发水平与养殖业务在技术上相互促进。一方面,营养技术研发中心根
据养殖过程中的原料供应情况和全程协同精准营养理念及时调整配方,达到养殖
场增产增效的目的;另一方面,饲料厂在不断调整饲料配方过程中也获得了更优
的饲料配方,推向市场;同时,完整养殖产业链发展模式使公司可以深度控制生
猪养殖业务的各个环节,在食品安全、疫病防治、成本控制、规模化、集约化等
方面具备明显竞争优势,从而获得较高的生猪养殖利润,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水
平。
②育种技术优势
公司已掌握了 BLUP(最佳线性无偏估计)遗传评估法、全基因组选择育种
技术和种猪性能测定技术用于公司育种。通过 BLUP 遗传评估法,即利用系谱间
的亲缘关系,校正固定环境效应和非随机交配造成的偏差,同时可对有亲缘关系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的不同群体进行联合评估,可大幅提高育种值估计的准确性。全基因组选择育种
属于分子育种范畴,优势在于可以捕获基因组中的全部遗传变异,不完全依赖表
型信息,对于低遗传力和难以度量的性状(肉质和屠宰性状)可以进行选择,同
时可以缩短世代间隔,对后备种猪进行提前选择,再通过种猪性能测定技术的集
中测定,可实现高生长速度和低料肉比种猪的选育。
③生猪养殖生产效率管理优势
Pipestone 是一家世界知名的养猪服务技术公司,拥有世界先进的养猪技术
和管理经验。2016 年 9 月 27 日,巨星有限与 Pipestone 签订了《管理及技术服
务合同》,合同有效期 7 年。在协议期限内,Pipestone 负责向公司提供多项生猪
养殖咨询服务,包括场所设计咨询方案,基因审查、推荐和监督,养殖人员技术
支持及培训,兽医技术咨询服务等。巨星有限经过十余年规模化猪场管理的实践,
积累了丰富的养殖管理经验。在此基础上,公司与世界知名养猪服务技术公司深
度合作,从猪场的选址、设计、建设、设施设备的配置、猪场的生产操作流程等
方面引入全套养殖理念和生产技术体系,遵循现代化、规模化、工业化的养殖理
念,公司生产业绩、生产效率和生物安全均得到较大提高。
PIC 是一家世界知名的种猪改良公司,PIC 中国是其在中国的全资子公司。
协议的初始期限为七年零六个月,初始期限到期后,协议自动续展 24 个月,除
非任何一方在初始期限届满之前的 24 个月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不再续展。在协
议的有效期内,PIC 中国向公司提供曾祖代公猪以及曾祖代和祖代小母猪。目前,
PIC 是公司正在合作中的最主要的种猪供应商,公司直接从 PIC 中国或通过进出
口代理公司向 PIC 美国进行采购。公司从世界知名种猪公司引进种猪,选取生产
速度快、饲料转化率高、肉质性状好和适应性强的父系种猪以及繁殖性能好的母
系种猪,充分利用杂交优势和性状互补原理,使其后代综合表现出优良性状(胴
体瘦肉率高、背膘薄、肉质鲜嫩、肌间脂肪均匀)。
生猪养殖生产效率的管理优势增强了公司的盈利能力。
④质量控制优势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公司一贯高度重视产品的质量,始终坚持将产品质量作为公司核心竞争力之
一。公司树立了产品至上的观念,制定了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促进产品质量的
不断提升。公司拥有从饲料加工、种猪扩繁到育肥猪养殖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有
利于公司对产品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
公司饲料业务先后通过了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以及无公害产品认证,从原
料的采购、入库、检测和领用、生产加工过程中各关键控制点的全程跟踪,到产
品的包装、入库、验证和出库,每个环节都制订了严格的控制程序,并能一贯执
行。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为公司的产品品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亦为
公司养殖业务提供了安全可靠的饲料来源。
公司养殖业务通过选育种、饲养管理、疫病控制等方面加强质量控制:
A、选育种环节:公司引进优质种猪,其利用杂交优势和性状互补原理,使
得商品猪达到生长速度快、饲料转化率高、肉质性状好等特点。
B、饲养管理:根据生猪配种、生产、保育以及育肥等不同阶段生猪生长特
点,公司制定了配种操作程序、产房操作程序、保育舍操作程序等标准化操作程
序。
C、疫病控制:公司采用紧密型“公司+农户”和自繁自养的养殖模式。紧
密型“公司+农户”模式下,公司制定统一的疫病防疫标准,并提供疫病控制指
导。通过采取全方位的防控措施,预防疫病进入猪场或阻止其在猪场内的传播,
从而达到保护猪群生物安全的目的;自繁自养模式下,猪场选址使用 1000 点评
分体系,养殖区内采用猪群检测净化体系,并建立三级洗消隔离防疫体系。
⑤区域性优势
四川省是养猪大省,生猪出栏量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根据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统计公报,2019 年、2020 年四川省生猪出栏量 4,852.60 万头和 5,614.40
万头,约占全国生猪出栏量的 8.92%和 10.65%。2021 年四川省生猪出栏量为
对未来全国生猪发展的布局规划,四川省属于重点发展区,是我国猪肉供给的核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心区域之一,主要任务是依托现有发展基础,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高规模化、
标准化、产业化、信息化水平,加强粪便综合利用,完善良种繁育体系。
区域性优势为公司饲料业务、养殖业务长远、健康、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
市场基础和发展空间。
(2)皮革业务
①原皮供应优势
由于国内优质原料皮供应不足、质量不稳定,公司主要采购澳大利亚原皮。
澳大利亚因气候温和、地广人稀、水源丰富、牧草肥沃等自然原因,养牛业十分
发达,现代化牧场养殖规模大、机械化程度高,牛饲养量、牛屠宰量较稳定,牛
皮大小、规格、厚度较统一。
公司为行业内较早在澳大利亚进行原皮采购业务布局的企业,取得了优质、
稳定、低价的原材料供应先发优势。目前公司通过位于澳大利亚的子公司向当地
主要屠宰场、牧场采购牛皮,进行初加工制成盐渍皮出售给公司作为制革原材料。
一方面,公司能够得到稳定及时、质量优良、价格合适的原料皮供应,得以根据
不同原皮在种类、大小、厚薄、脱水程度等方面的不同特性,灵活调整工艺处理
细节,最大程度发挥皮张特质,从而保证了产品质量。另一方面,公司由此向产
业链上游拓展,增强了原材料采购的议价能力,降低了采购成本,减少了原材料
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②生态环保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在生产经营各个环节落实了环境保护各项要
求。公司不断提高清洁、循环经济技术,具体包括高吸收铬固定技术、微灰浸碱
技术、微灰保毛脱毛膨胀技术、无氨脱灰技术、微灰浸碱技术、无铬鞣技术、无
盐浸酸技术、无铬鞣性能提升技术、清洁涂饰工艺等,制造绿色生态皮革。在环
境保护方面公司达到了国际和国内标准,各类污染物控制达到相关要求。公司通
过了 ISO14001:2015GB/T24001-2016(原 ISO14001:2004GB/T24001-2004)环境管
理体系认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符合环保规定的制革企业审核,并获得了
BLC-LWG 金牌证书。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③技术研发优势
随着消费者对皮革产品多样化、时尚化、个性化、智能化需求与日俱增,少
量多样、快速响应成为制革行业技术研发的新常态。公司具有技术研发优势,实
行价值竞争、差异化竞争,精准地定位市场、开发产品线,以“工匠精神”做出
适销对路的高品质产品。
公司注重更新升级生产设备,在技术设备投入上始终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公
司主要设备从德国、意大利、法国等国进口,能独立完成皮革的标准检测,自动
化程度、加工精度和环保力度不断提升。公司已建成生产过程的自动输送线,转
鼓全自动控制系统,挤水、拉软、干燥过程的机械自动化传输生产线,机械关键
设备的自动化程度和加工精度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④柔性化生产优势
原皮在制造成蓝皮阶段,工序差异较小,而达到最终产品,还需经过复鞣、
整饰等工序,以适用不同产品对皮革的要求。目前,国内制革企业能够利用同一
产地的原皮、同时生产多类用途革的企业极少。公司经过多年积累,在行业内率
先建立了汽车革、鞋面革、家私革三大产品线,能进行柔性生产把握不同时期、
不同细分领域出现的市场机遇,根据下游需求的变化及子领域竞争情况,调整产
品线布局,获取最大利益。
在具备灵活生产能力、保证产品质量基础上,公司不断推陈出新,采用前沿
技术与设计工艺,自主研发了油蜡变革、自然摔纹、手擦印花、腊变龟裂革、三
色花效应、磨砂风格、仿磨砂风格以及绒面革等数百种花色、样式,得到了市场
普遍认可。
⑤精细化管理优势
与传统制革行业粗放型管理不同,公司建立了精细化生产管理体系,以规范
化为前提、系统化为特征、数据化为标准、信息化为手段。
在生产控制方面,技术中心、检验中心等部门制定了完善的标准作业指导书,
所有工序必须遵照标准执行,任何工艺更改都需经层层评审后才能执行,杜绝了
操作的随意性。标准化管理使得生产秩序有条不紊、质量保持高水准。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在人力资源方面,公司十分注重人才的培养,引导职工不断学习新知识、掌
握新技能,广泛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交流等各种技术创新活动,建设
了一支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培养造就了执着专注、精益求精的
人才队伍。
四、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结构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506,093,443 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权性质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4,364,123 4.81%
其中:国有法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81,729,320 95.19%
其中:人民币普通股 481,729,320 95.19%
三、股份总数 506,093,443 100.00%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
股东名称 比例
号 (股) 股份数量(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通价值 -
动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远见 -
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时代 -
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农业 -
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新蓝 -
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通成长 -
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 -
券投资基金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五节 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情况
(767,203 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76.72%。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
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
行。认购金额不足 100,000.00 万元的部分(含中签投资者放弃缴款认购部分)由
主承销商包销。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T 日)结束,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巨星转债
为 767,203,000.00 元(767,203 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76.72%。
(2) 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
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T+2 日)结束。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
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巨星转债为 225,754,000.00 元(225,754 手),占本
次发行总量的 22.58%。
(3)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本次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全部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包销数量为 7,043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手,包销金额为 7,043,000.00 元,包销比例为 0.70%。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如下:
缴款认购数量 缴款认购金额 放弃认购数量 放弃认购金额
类别
(手) (元) (手) (元)
原股东 767,203 767,203,000.00 - -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225,754 225,754,000.00 7,043 7,043,000.00
主承销商包销 7,043 7,043,000.00 - -
合计 1,000,000 1,000,000,000 - -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手) 占总发行比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通价
值动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通成
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新
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通科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鹰产
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横琴广金美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
金美好费米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611,975.00 61.20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共计 1,223.09 万元(不含税),具体如下:
类别 金额(万元,不含税)
承销及保荐费用 943.40
律师费 62.26
审计及验资费 66.04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资信评级费 42.45
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108.94
合计 1,223.09
二、本次发行的承销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 100,000 万元(1,000 万张,100 万手)。原
股东优先配售的巨星转债为 767,203,000.00 元(767,203 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22.58%;华西证券包销的巨星转债为 7,043,000.00 元
(7,043 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0.70%。
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的余额已由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证,并出具了“川华
信验(2022)第 0032 号”《验资报告》。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六节 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 2021 年 9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并经公司 2021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本次发行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通过证监会发审委审核,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4 月 1 日出具了《关于核准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63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0.0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含),扣除发
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合计 217,075.84 100,000.00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本次发行募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
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信用评级为 AA-级,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可
转债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发行数量 100
万手(1,000 万张)。
(三)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四)可转债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2022 年 4 月 25 日(T 日)
至 2028 年 4 月 24 日。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40%、第二年 0.60%、第三年 1.00%、
第四年 1.50%、第五年 2.25%、第六年 3.00%。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
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
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 B1*i
I:指年利息额;
B1: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额;
i:指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
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
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
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 5 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
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25.24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
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
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交易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 4 月 29 日,即 T+4
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2 年 10 月 31 日
至 2028 年 4 月 24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
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A-。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五)发行对象
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
禁止者除外)。
(六)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
承销商根据实际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当包销比例超过本
次发行总额的 30%时,发行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
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在批文
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
金额。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巨星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4 月 22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巨星农牧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1.975 元面值可
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1975 手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
不足 1 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取整。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506,093,443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
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100 万手。
公司原股东(含有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
行,配售简称为“巨星配债”,配售代码为“753477”。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在 T 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优先配售
后余额的网上申购。
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
额的申购,申购简称为“巨星发债”,申购代码为“754477”。每个账户最小认
购单位为 1 手(10 张,1,000 元),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 手的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 1,000 手(100 万元),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
申购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5 日(T 日),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内,
即 9:30-11:30,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
易日继续进行。
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
额。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
购的,主承销商将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的证券公司在申购时间内进行申购委托。上交所将于 T 日确认网上投资者的有效
申购数量,同时根据有效申购数据进行配号,按每 1 手(10 张,1,000 元)配一
个申购号,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各证券公司营业部应于 T 日向投
资者发布配号结果。
《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 券 日 报》上公告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
当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采取摇号抽签方
式确定发售结果。2022 年 4 月 26 日(T+1 日),根据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
在公证部门公证下,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共同组织摇号抽签。
《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 券 日 报》上公告摇号中签结果,投资者根据中签号
码确认认购巨星转债的数量并准备认购资金,每一中签号码认购 1 手(10 张,
T+2 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认
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
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
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和存托凭证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
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和存托凭证的次数合并计算。
(七)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认购金额不足 100,000.00 万元的
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 100,000.00 万元,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
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主承销商
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八)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本次发行完成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
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
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
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
价。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
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方式及暂停转股期间(如
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
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
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
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制订。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修正后的价格
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
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
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若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以及转股价格修正公告,公告
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
股价格修正日)起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
前,该类转股申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公式为:Q=V/P,并
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Q: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
V: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一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
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
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当期应计利息。
(十一)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债券面值的 110%(含
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
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
转债: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2×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
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
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十二)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不含)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
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转股价格在调
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
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
况,则前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
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当年首次满足回售条
件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时可转债持有人
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则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
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
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其持
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
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
后,可以在公司公告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若可转债持有人在当次附加
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则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3×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3: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十三)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
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
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通过债券持
有人会议决议方式进行决策:
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事项授权范围、利益冲突风险防范解决机制、与债券持有人
权益密切相关的违约责任等约定);
行人等相关方进行协商谈判,提起、参与仲裁或诉讼程序,处置担保物或者其他
有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措施等)的:
(1)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
(2)②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期债券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
未偿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人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
且可能导致本期债券发生违约的;
(3)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
净资产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 30%以上的子公司)已经或预计不
能按期支付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人合并报表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可能导致本期债券发生违约的;
(4)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
产、净资产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 30%以上的子公司)发生减资、
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被托管、解散、申请破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5)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
定性的;
(6)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资
产或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的;
(7)增信主体、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
(8)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本规则约定的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十五)受托管理人相关事项
公司聘请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主承销商为受托管理人,并与受托管
理人就受托管理相关事宜签订受托管理协议。
(十六)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含),扣除发
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合计 217,075.84 100,000.00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
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十七)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
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十八)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 12 个月,自发行方案经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机制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适时聘请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
理人,并就受托管理相关事宜与其签订受托管理协议,同时约定违约责任及争议
解决机制。具体如下:
(一)构成可转债违约的情形
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持有各期债券本金总额 25%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
通知,该种违约情形持续三十个连续工作日;
债券本息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二)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发生上述所列违约事件时,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
照本次债券或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和/
或利息以及迟延支付本金和/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
(三)可转债发生违约后的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解决机制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本期债券发行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本期债券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有权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规定向有管辖
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
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本期债券发行及存续期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其
他义务。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七节 发行人的资信及担保事项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债券发行和偿还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不存在对外发行债券的情形。
二、资信评级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根据中证鹏元
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可转换公司
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中鹏信评【2021】第 Z【1178】号 01),公司的主体评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项评级为 AA-。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八节 偿债措施
公司聘请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信用
评级。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中鹏信评【2021】第 Z【1178】号 01),
公司的主体评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项评级为
AA-。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和利息保障倍数有关数据
如下:
:
财务指标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比率(倍) 1.23 1.14 1.81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44.68 36.96 38.3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 22.65 23.24 38.07
财务指标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倍) 7.79 5.31 4.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15,520.85 37,323.41 5,493.68
注:各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总负债/总资产
(3)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母公司总负债/母公司总资产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一、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情况良好,流动比率保持在 1 倍以上。
公司流动资产质量较好,变现能力较强。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及存货。其中应收票据为银行承兑
汇票,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一年以内且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较好,存货主
要为存栏猪只,因市场大、出栏时间短,具有良好的变现能力。公司具有较强的
短期偿债能力。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二、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8.07%、23.24%和 22.65%,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分别为 38.35%、36.96%和 44.68%,总体资产负债水平较低,
长期偿债能力较强。
三、经营现金流量偿债能力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5,493.68 万元、
较大。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关于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及审计情况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对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分别出具了报告号为:川华信审(2020)
第 0001 号、川华信审(2021)0015 号和川华信审(2022)0029 号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
二、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资产总计 601,577.73 429,531.48 142,390.77
负债合计 268,805.21 158,776.09 54,604.73
所有者权益合计 332,772.52 270,755.39 87,786.04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298,292.27 143,919.06 55,555.90
营业利润 29,642.40 27,773.96 4,522.89
利润总额 27,762.33 10,869.10 4,612.35
净利润 26,663.77 13,349.82 3,966.75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898.18 12,767.69 3,951.18
扣非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769.81 25,917.03 3,862.58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520.85 37,323.41 5,493.6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547.59 -41,657.07 -4,866.00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987.09 19,495.92 -4,197.6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978.53 15,140.05 -3,526.47
(四)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流动比率(倍) 1.23 1.14 1.81
速动比率(倍) 0.46 0.54 0.85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 44.68 36.96 38.3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
(%) 22.65 23.24 38.0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元) 6.50 5.68 3.5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9.82 8.24 3.04
存货周转率(次/年) 2.24 1.48 0.97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58 0.50 0.39
利息保障倍数(倍) 7.79 5.31 4.85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元/股) 0.31 0.80 0.2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26 0.32 -0.15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0.50 0.72 0.68
注:各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总负债/总资产
(4)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母公司总负债/母公司总资产
(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8)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账面价值
(9)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10)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全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11)每股净现金流量=全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总股本
(12)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各项研发费用合计/营业收入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
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告[2010]2 号)要求计算,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表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所示: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元/股)
项目 报告期
产收益率(%) 基本 稀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2020 年度 16.07 0.77 0.77
股股东的净利润
注: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如下:
(1)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P0÷(S0+
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
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股
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
-转换费用)×(1-所得税率)]/(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
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
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
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净资产加权平均数=P0(E
/ 0+NP÷2
+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
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
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
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六)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
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 号)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
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表所示: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5,085.76 399.3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
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 942.79 881.07 94.78
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
的资金占用费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
- - -
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1,904.65 -16,884.15 9.45
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 -267.33 2,400.12 -15.6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67.67 19.97 -
合计 -4,871.63 -13,149.34 88.60
三、财务信息查询
投资者欲了解公司的详细财务资料,敬请查阅公司财务报告。投资者可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查阅公司详细的财务报告。
四、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影响
如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按初始转股价格 25.24 元/股计算(不考虑
发行费用),则公司股东权益增加约 10.00 亿元,总股本增加约 39,619,651 股。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十节 重大事项说明
本公司自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下列可能对本公司
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十一节 董事会上市承诺
发行人董事会承诺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做
到:
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发行人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买卖活动;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十二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保荐机构相关情况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保荐代表人:孙勇、付洋
项目协办人:罗长春
项目经办人:张健、刘德虎
办公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联系电话:028-8615 0039
传真号码:028-8615 0039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认为: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发行人本次可转债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可转债上市交易。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
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发行人: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
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