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辉能源: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2-05-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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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鹏辉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广州鹏辉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经
认真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自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以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积极组织交易各相关方推进本次重组各项工作。鉴于市场环境较本次重组筹划之
初发生较大变化,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各方友好协商,
交易各方一致同意终止本次重组并签署本次重组相关协议之终止协议。
  终止本次重组未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与
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陈   骞                 昝廷全                  宋小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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