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 码:300435 证券简 称: 中泰股 份 公告编 号: 202 2-0 19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股份”),2021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78,190,3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
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2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
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
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
缴税款 0.08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
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
行调整。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5 月 19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5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5 月 11 日至登记日: 2022 年 5 月
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高尔夫路 228 号
咨询联系人:凌诗轶
咨询电话:0571-58838858
传真电话:0571-63417776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