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 0 057 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 0 22 -0 13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 在 公 司
办 公 楼 8 楼 会议 室 召开 了 第四 届监 事 会第 十 二次 会 议。 会 议通 知 等资 料于 2022
年 5 月 9 日 以电 子 邮件 或 者直 接 送达 方 式送 达 全体 监 事。 本 次会 议 采取 现 场方
式 召 开 ,应 到 监事 3 名 , 实到 监 事 3 名 ,会 议 由监 事 会主 席 耿鹏先 生主 持 。本
次 会 议 的召 开 和表 决 程序 符 合《 公 司法 》 及《 公司 章 程》 的 规定 , 合法 有 效。
经全体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
形 成 如 下决 议 :
一 、 审 议 通过 《 关 于向 激 励 对象 授 予 预留 限 制性 股 票 的议 案 》
经 审 核 ,监 事 会认 为 :
( 1) 公司 不 存在 《上 市 公司 股 权激 励 管理 办 法》 等法 律、 法 规和 规 范性 文
件 规 定 的 禁 止 实 施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的 情 形 , 公 司 具 备 实 施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的 主 体资
格。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 》 、《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证 券 法》 等法 律 、法 规和 规 范性 文 件规 定 的任 职 资格 ,
符 合 《 上 市 公 司 股 权 激 励 管 理 办 法 》( 以 下 简 称 “ 《 管 理 办 法 》 ” )及 《 深圳
证 券 交 易所 创 业板 股 票上 市 规则 》规 定的 激 励对 象 条件 ,符 合《 公 司 2021 年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修 订草 案 ) 》( 以 下 简 称 “ 本 次 激 励 计 划 ” )及 其 摘 要规
定 的 激 励 对 象 范 围 , 其 作 为 公 司本 次 激 励 计 划 的 激 励 对 象 的 主 体 资 格 合 法 、有
效 。 公 司本 次 激励 计 划规 定 的预 留 限制 性 股票 授予 条 件已 经 成就 。
( 2)公 司 监事 会 对本 次 激励 计 划的 预 留授 予 日进 行 核查 ,认 为预 留 授予 日
符 合 《 管理 办 法》 以 及公 司 本次 激 励计 划 文件 中有 关 授予 日 的相 关 规定 。
同 意 公 司本 次 限制 性 股票 激 励计 划 的预 留 授予 日 为 2022 年 5 月 12 日,并 同
意 向 符 合条 件 的 3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6.0066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 决 结 果: 3 票赞 成 ; 0 票反 对 ; 0 票 弃权 。
二 、 备 查 文件
公 司第 四届 监 事会 第 十二 次 会议 决 议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