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2-035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从而导致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化。
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收到控股股东宁波贝斯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
制人陈峰先生、新余吉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新余常源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份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
股比例由38.70%变为32.72%,权益变动比例已累计减少5.00%。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 宁波贝斯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湖下路173号启城商务大厦二号楼
住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2 新余吉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新余市劳动北路42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3 新余常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新余市劳动北路42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4 陈峰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华锦巷*号*室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23号)批复同意,绍兴贝斯美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贝斯美”)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22,160,664股,公司总股本由121,150,000股增加至143,310,664股。因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贝斯美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新余吉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常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及陈峰先生所持股份被动稀释,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依
次分别由27.23%降至23.02%、由8.21%降至6.94%、由2.95%降至2.49%,由0.32%
降至0.27%,合计被动稀释5.98%。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宁波贝斯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A股) 0 被动稀释减少4.21%
新余吉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A股) 0 被动稀释减少1.27%
新余常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A股) 0 被动稀释减少0.46%
陈峰(A股) 0 被动稀释减少0.05%
合计 0 被动稀释减少5.98%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32,983,722 27.23 32,983,722 23.02
宁波贝斯美投
资控股有限公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32,983,722 27.23 32,983,722 23.02
合计持有股份 9,945,000 8.21 9,945,000 6.94
新余吉源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有限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9,945,000 8.21 9,945,000 6.94
合计持有股份 3,575,000 2.95 3,575,000 2.49
新余常源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有限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3,575,000 2.95 3,575,000 2.49
合计持有股份 383,500 0.32 383,500 0.27
陈峰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383,500 0.32 383,500 0.27
合计持有股份 46,887,222 38.70 46,887,222 32.7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46,887,222 38.70 46,887,222 32.72
二、其他事项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峰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新余吉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
常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32.72%的股份。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
影响;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