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2020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所审议
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于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议>之终止协议、<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终止协议
以及<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决议合法有效。
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
意公司终止本次交易。
议,同意与河南核净股东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河南中核五院研究设计有限公司签署《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同意与河南核净非在职自然人股东签署《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同意与河南核净股东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河南中核五院研究设
计有限公司、在职自然人股东签署《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终止协议,同意与上海中核浦
原有限公司及中核(浙江)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终
止协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郑洪涛
王德忠
唐海燕
二○二二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