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881 股票简称:盛德鑫泰 公告编号:2022-019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 成员 保证信 息披露 内容 的真实 、准确 和 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12 日(星期四)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2 日
上午 9:15 至 2022 年 5 月 12 日下午 3:00。
开。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3,5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5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 2,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
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902,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9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 2,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
高级管理人员。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对本
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形成
如下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73,50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0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同意 73,50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0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同意 73,50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0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同意 73,50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0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同意 73,50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0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同意 73,50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0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同意 73,50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0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同意 73,50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0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同意 73,50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0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3,50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0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
《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