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 2022-031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审核情
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
露了《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
称“《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公司内部网站对上述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与职务进行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1)公示内容: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
(2)公示期间:2022 年 4 月 29 日-2022 年 5 月 8 日;
(3)公示方式:在公司内部网站公示;
(4)反馈方式: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5)公示结果:在公示期间内,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正式提出的异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或下属公司签
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及其担任的职务。
二、监事会审核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及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
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资格。
《激励对象名单》与《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公司核
心业务人员、技术人员及骨干员工。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列
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激励
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