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证券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作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经认真
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相关提案所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逐一审阅七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
历等资料,本次全体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
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并且
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提名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和
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出
的决议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徐朝晖女士、栾兰先生、徐谦先生、陈强先生、王毛安
先生、吴春先生、孙薇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
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逐一审阅四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
等资料,本次全体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
公司和证券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提名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和
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出
的决议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郑智先生、张博江先生、羿克先生、黄宾先生为第六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在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昌孝润、郭随英、段亚林、郑智
二〇二二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