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火股份: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八届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5-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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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2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第八届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监
事会第八届十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以现场出席和视频出席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光明路公
司本部六楼会议室,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公平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
监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22 年 5 月 5 日分别以专人、电子
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
三名(均为亲自出席,其中职工监事王克强先生视频出席),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以签字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经对公司实际
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充分自查论证,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符合上
述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和各项条件。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
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附条
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全体参加表决的监
事逐项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①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河南
神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火集团”)
                   、河南资产商发神火绿
色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河南资产基金”)持有的云南
神火铝业有限公司合计 40.10%股权;②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
件的特定投资者,以询价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
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
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以下简
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1)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
  ①交易标的及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标的为神火集团、河南
资产基金持有的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合
计 40.1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交易对方为神火集团、河
南资产基金。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
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②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参
考本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资委
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截至目前,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
获得的股份将在交易标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
价格确定后,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在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中予
以披露。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
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③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价采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
方式,最终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支付现金金额及支付期限将
由交易各方在公司审议重组报告书的董事会召开同时签署补充协议
确定,并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
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④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和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 A 股普
通股,每股面值 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
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⑤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发
行对象为神火集团、河南资产基金。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
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⑥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首次审议本次交易
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
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⑦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
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二十
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
                                           单位:元/股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 90%
      前 20 个交易日                13.97          12.57
      前 60 个交易日                13.12          11.81
      前 120 个交易日               11.19          10.07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10.07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
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最终发行价格须经本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期间,如有派息、送红
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按照相关法律
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调整。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
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⑧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向发行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
发行对象取得的股份对价÷对价股份每股发行价格。根据上述公式计
算的发行股份总数向下取整,发行股份总数不足 1 股的,发行对象自
愿放弃并视为赠予公司。向发行对象发行股份数量总数与发行价格的
乘积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的差额部分,发行对象自愿放弃并视为赠
予公司。
  最终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最终交易对价进行调整,并以公司股东
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股份数量为准。在定价基准日至
发行完成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
息事项的,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
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⑨锁定期安排
  交易对方神火集团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根据业绩补偿协议进行股份补偿及其
他适用法律许可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
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神火集团本次以资产认购
公司股份的股份发行价格,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神
火集团本次以资产认购公司股份的股份发行价格的,则神火集团因本
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本次交易因涉嫌
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
法机构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
以前,神火集团不转让其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重组中,河南资产基金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公司股份,自股
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
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⑩过渡期间损益
  公司应在交割日后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
的资产在过渡期之间的损益情况进行交割审计并出具交割审计报告。
过渡期损益的确定以交割审计报告为准。
  交易双方将按照适用法律法规和市场惯例,就过渡期标的公司运
营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的享有或分担,在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
结果出具后,在正式交易协议中协商确定。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详
细披露过渡期损益安排。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
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公司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下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
润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
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在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协议》满足各自约定的全部先决条件后,交易对方应促使标的
公司出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项下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变更的
股东名册,载明公司为标的公司的股东,并办理标的公司章程的工商
备案登记手续和标的公司股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中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所涉交易各方的违约责任进行了约定,交易各方中任何一方违反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下的约定,均应按照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
责任。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
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债权债务安排及员工安置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为股权,不涉及标的公司的债
权债务处理安排,标的公司本身的债权债务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议》项下交易完成后仍由其自行承担。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为股权,不涉及标的公司员工
的劳动关系的变更。交易各方将互相配合根据《劳动法》
                        《劳动合同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维护员工的劳动权利和权益。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
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本次交易在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核
准,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
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
  ①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和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每股面值 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
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②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非
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财务公
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
合法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
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若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有新规定的,
届时公司可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
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③定价基准日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
行期首日。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
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④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根据《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
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
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独立
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红股、转增股
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按照相关法律及监管部门
的规定进行调整。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
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⑤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数量=本次配套募集资金金额÷每
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计算结果不足一股的尾数舍去取整。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
的交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
的 30%。募集配套资金具体金额将由公司在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
计、评估工作完成并确定交易价格后,由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确
定。最终发行数量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数量
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红股、转增股
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而
进行相应调整。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
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⑥锁定期安排
  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公司股份由于公司派息、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增加的,亦
应遵守上述约定。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
效的法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
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⑦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公司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
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
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⑧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后拟用于收购标的资
产的现金对价、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偿还有息负债等用途,其中用于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的比例不超过本次交易对价的
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若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资金需要,资金
缺口将由公司自筹解决。最终的发行数量及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
相关规定确定。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前,公司若根据实际情况
以自筹资金先行支出,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后,将使用募集配套资金
置换已支出的自筹资金。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
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⑨决议有效期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日。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
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之一为神火集团,系本公司控
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
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摘要的议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
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
摘要(公告编号:2022-053)。
  (五)审议通过《关于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根据《民法典》《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在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
后,公司将就该协议未决事项及其他相关事项与相关交易对方达成补
充协议或后续协议,并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未完成,本次交易尚需公
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核准
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前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
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
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
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
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
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
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八)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如下情形:
                        (1)本次发
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上市公司的权
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3)上市公司及其
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4)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
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5)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7)严重损害投资
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
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
况的议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
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
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十)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
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
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
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
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
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
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
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监事会第八届十七次
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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