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东重机
股票代码:002685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鸿基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鸿基天成优选六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卓越时代广场 1 期 2701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编制
报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相关信息。
二、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有关规定编写。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人在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东重机”、“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
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
市公司拥有权益。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华东重机/上市公司 指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鸿基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鸿基天成优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鸿基天成优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选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华东重机 1,500,000
股股份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本报告书 指
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准则》 指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指,为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鸿基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鸿基天成优选六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海金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4265256X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2015 年 6 月 1 日至 2045 年 6 月 1 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
主要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卓越时代广场 1 期 2701
股东情况: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江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
例 70%)、赣州泰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 30%)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直接持有华东重机股份外,不存在
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
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本次大宗交易进行资产的合理优化配置。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其在上
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安排。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
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股东 数量(股) 比例(%)
深圳鸿基天成投资管理
有 限 公司- 鸿基 天成 优
选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股东 数量(股) 比例(%)
深圳鸿基天成投资管理
有 限 公司- 鸿基 天成 优
选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大宗交易,深圳鸿基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
鸿基天成优选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华东重机股
份约0.15%的股份,共计1,500,000股。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内容
(一)标的股份
本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标的股份为深圳鸿基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
的鸿基天成优选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华东重机 1,500,000 股股份,为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大宗交易价格
本次标的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交易价格为 4.00 元/股,标的股份减持总
价款合计为 6,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陆佰万元整)。
四、本次权益变动标的股份的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标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华东重机股
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情形;最近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前述已经披露的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
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附表
基本情况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 江苏省无锡市高浪东路 508 号
上市公司名称
公司 在地 华发大厦 B 座 24 楼
股票简称 华东重机 股票代码 002685
深圳鸿基天成投资管理有限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公司(代表“鸿基天成优选六 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
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 减少 ?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51,500,000 股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5.11%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义务人拥有权 持股数量:50,000,000
益的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4.96%
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 是 □ 否 ?
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 “否”
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
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
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
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自然人)姓名:深圳鸿基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鸿基天成优选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日期:2022 年 5 月 11 日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自然人)姓名:深圳鸿基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代表“鸿基天成优选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日期:2022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