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顶科技: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5-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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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1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终止实施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回购注销情况如下:
    (一)关于终止实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保留更多优秀人才投身于
半导体行业发展,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制定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然
而,自 2020 年初以来,持续蔓延的全球新冠疫情以及外部环境的重大变化,导
致市场格局变化,继而引发公司股价大幅下跌,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已无法达到
预期的激励效果。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实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并回购注销 8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2.1813 万
股,其中,2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3.9788 万股限制性股票因离职而注销,79
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18.2025 万股限制性股票因终止而注销。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为 98.58 元/股,因公司已实施
元/股,故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扣减上述每股分红金额后调整为 97.33 元/股。
公司就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合计为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 22.1813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也
将减少 22.1813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终
止实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二)关于终止实施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保留更多优秀人才投身于
半导体行业发展,公司于2020年5月制定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然而,自2020年初以来,持续蔓延的全球新冠疫情以及外部环境的重大变化,
导致市场格局变化,继而引发公司股价大幅下跌,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已无法达
到预期的激励效果。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20名首次授予及22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8164万股,其中,1名首次授予及1名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合计持有的0.2879万股限制性股票因离职而注销,19名首次授予及21名预留
授予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13.5285万股限制性股票因终止而注销。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价格为
润分配,分配方案为现金分红0.45元/股,故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扣
减上述每股分红金额后调整为120.37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扣
减上述每股分红金额后调整为107.67元/股。公司就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合计为16,172,165.58元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13.8164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也
将减少13.8164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终止
实施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5.9977 万股,回
购总金额为 37,761,224.87 元。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 35.9977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也
将减少 35.9977 万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注册资本减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
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
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
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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