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其本人同意,聘任的程
序符合有关规定。
、《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独立董事:黄英、陈昊、余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