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2)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2-031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深圳市英威腾网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能公司”)为深圳市英威腾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威腾”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
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了更好地促进网能公
司健康高速发展,电源公司与网能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核心研发人员拟以货币方
式向网能公司增资人民币450万元,其中300万元计入网能公司注册资本,150
万元计入网能公司资本公积。网能公司股东田华臣、张清、尤勇、杨成林、刘兆
燊同意放弃本次增资权利。本次交易完成之后,网能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
万元增加至2,300万元。
网能公司股东张清、田华臣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
资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清回避表决。独
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人。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2)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四、增资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项目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万元) 5,646.02 5,928.36
负债总额(万元) 3,007.05 2,952.14
净资产(万元) 2,638.97 2,976.22
项目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万元) 6,929.85 3,076.20
营业利润(万元) 587.72 449.66
净利润(万元) 650.26 337.25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英威腾电源
有限公司
张清 280 14% 280 12.17%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2)
田华臣 260 13% 260 11.30%
尤勇 140 7% 140 6.09%
徐辉 200 10% 255 11.09%
杨成林 170 8.5% 170 7.39%
刘兆燊 100 5% 100 4.35%
夏小荣 130 6.5% 181 7.87%
凌雄 120 6% 183.2 7.97%
桂省锋 30.8 1.34%
合计 2,000 100% 2,300 100%
五、定价依据
结合目前网能公司经营状况,经网能公司管理团队与各股东协商一致确定本
次增资价格为1.5元每元注册资本。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六、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电源公司、徐辉、夏小荣、凌雄、桂省锋合计以货币方式向网能公司增资人民币
民币150万元,其中1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徐辉
出资人民币82.5万元,其中55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27.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
夏小荣出资人民币76.5万元,其中51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25.5万元计入资本
公积金;凌雄出资人民币94.8万元,其中63.2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31.6万元
计入资本公积金;桂省锋出资人民币46.2万元,其中30.8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
余15.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
协议约定向网能公司银行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各自认缴增资款。
七、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事项能更好地激励网能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和核心研发人员,促进网
能公司更加快速的发展。本次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2)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资后,网能公司能否增强竞争实力,获得更多订单,取决于其自身经
营管理能力和产品技术水平,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累计交易情况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未与关联人张清、
田华臣发生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我们认为电源公司本次增资网能公司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无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意见:本次增资事项能更好地激励网能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和核心研发人
员,促进网能公司更加快速地发展,本次增资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财务状况
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在审议本次事项时,关联董事张清已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事项。
十、备查文件
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