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和《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我们作为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基于完全独立、认真、审慎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
认真阅读和审核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所审议案
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
见
经认真审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换届选
举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提名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潘伟潮先生、潘农菲先生、梁华权先生、钟玲女士符合上
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
任职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潘伟潮先生、潘农菲先生、梁华权先生、钟玲女士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换届选
举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提名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的核查,我们认为张昱波先生、
周康先生、胡安杨女士的工作经历、专业素养能够满足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
任职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具备独立董事应有的独立性,不
存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张昱波先生、周康先生、胡安杨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
证券服务的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所出具的审
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顺利完成公司的审计
工作,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此次续聘 2022 年度
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
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宋萍萍 曾超等 徐 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