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 2022-034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以书
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吴彬先生
主持,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内部激励需求发生变化,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激励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
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256 名调整为 250 名,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297.20
万股调整为 2089.1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相符。
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况。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吴彬、柯善良、兰银、沈东新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
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参与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以 2022 年 5 月 11 日为授予日。同意向 25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89.1 万股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为 3.28 元/股。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向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吴彬、柯善良、兰银、沈东新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
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参与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上网公告文件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1 年 A 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