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拟投资建设凯普医学科学园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拟投资建设凯普医学科学园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凯普医学科学园,相关决策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建设凯普医学科学园有利于充分发挥自身在生物科技领域的影响力以及上
下游配套产业链的带动作用,加大对生物行业细分领域的覆盖,促进公司成为分
子诊断领域龙头企业目标的达成,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链结构,有利于提升公司
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取得所需目标土地使用权
后,投资建设凯普医学科学园。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投
资建设凯普医学科学园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