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5 证券简称:华康医疗 公告编号:2022-033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计可分配 利润 为人民 币 165,093,277.97 元 ,合并 报表累 计未 分配利 润为人 民币
民币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10,560,000.00 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
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之日起,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
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整原则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5,6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
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5 月 1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5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5 月
六、调整相关参数
限合伙)、担任公司董事的股东王长颖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意向书》承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
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本人/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
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若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则上述收盘价格相应调整。”
本次除权除息后,上述收盘价格相应调整。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承诺:
“本人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法律
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且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若在此期间
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公司股东上海复星创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康汇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在《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承诺:“本单位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
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本单位减持公司股票的,将通过法律
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
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本次除权除息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 77 号光谷金融港 B4 栋 8-9 层
咨询联系人:李心怡
咨询电话:027-87267616
传真电话:027-87267602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