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0 证券简称:南极光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EN ZHEN AUSTRALIS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LTD.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共和社区新和路沙一北方永发科技园 5 栋一层至四层)
预案
二〇二二年五月
公司声明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求编制。
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他专业顾问。
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
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特别提示
过,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经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
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
案的实施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
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文件后,由董
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相关规则,根据竞价结果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
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中国证监会
予以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视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
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前述股
份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
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
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合计 76,519.07 74,008.00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或自筹资
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
整。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为满足项目开展需要,公司将
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
优先顺序及各募投项目的投资额等具体使用安排。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公司制订了《未来三
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
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
请参见本预案“第五节 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及未来分红规划”的相关披露。
[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
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
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
期回报的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相关措施及承诺请参见本预案“第六节 与
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相关内容。
公司提示投资者关注本预案中公司对每股收益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对公司的盈
利预测,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 录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16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七、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48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在人员、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
释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南极光、本公司、公司、发
指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行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超过 35 名特
指
发行股票、本次发行股票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创业板向
本预案 指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报告期、报告期内 指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月 31 日、2022 年 3 月 31 日
隆利科技 指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宝明科技 指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股东大会 指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Light Emitting Diode,发光二级管,是一种能够将电能
LED 指
转化为可见光的固态半导体器件
次毫米发光二极管显示屏,即采用数十微米级的 LED
Mini-LED 指
晶体,实现 0.5-1.2 毫米像素颗粒的显示屏
LED 微缩化和矩阵化技术,将 LED 背光源进行薄膜化、
Micro-LED 指 微小化、阵列化,可以让 LED 单元小于 50 微米,能够
实现每个像素单独定址,单独驱动发光
Liquid Crystal Display 的缩写,指液晶显示器,为平板
LCD 指
显示器的一种
模组 指 模块化组件
注:本预案中若出现总数与合计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的原因。
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公司概况
中文名称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 ZHEN AUSTRALIS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83778347J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共和社区新和路沙一北方永发科技园 5 栋一层
注册地址
至四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芙蓉路 5 号
法定代表人 姜发明
成立时间 2009 年 1 月 4 日
上市时间 2021 年 2 月 3 日
注册资本 189,481,107 元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南极光
股票代码 300940
联系电话 0755-29691606
传真 0755-29691606
邮政编码 518104
公司网址 http://www.cnnjg.com
电子信箱 njgzq@cnnjg.com
一般经营项目是:背光源、塑胶产品、电子产品的销售,国内商业、
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
经营范围
定禁止及决定需前置审批的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背光源、塑胶
产品、电子产品的生产。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公司长期从事液晶显示行业中核心部件背光显示模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液晶显示行业是国家长期重点支持发展的重点产业,全球液晶显示屏产能逐渐向
中国大陆地区转移。近年来,液晶显示行业发展良好:从政策方面,国家通过颁
布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促进了行业的发展;从技术发展方面,液晶
显示行业呈现新技术涌现的趋势,显示性能更佳的 Mini/Micro-LED 技术发展迅
速,市场渗透率不断提升;从终端需求领域方面,下游车载显示、笔记本电脑等
中尺寸显示领域的需求快速增长。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将紧贴产品技术发展趋
势和客户需求情况,丰富产品结构、完善产品布局、抓住市场发展机遇,进一步
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液晶显示行业是国家长期重点支持发展的重点产业,而公司所处的背光显示
模组行业是液晶显示行业下的重要细分行业,国家通过颁布一系列政策法规,为
本行业奠定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基础,促进了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广东省优先承接支持发展的产业是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TFT-LCD)、有机发
光二极管(OLED)、印刷显示、电子纸等新型显示器件及配套材料和专用设备
(广州市、深圳市、惠州市)。2019 年 11 月,国家发改委颁布《产业结构调整
示等新型平板显示器件及光电子器件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工信部、国家广播电
视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印发的《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
年)》提出加快推进 4K 产业创新和应用,同时结合超高清视频技术发展趋势和
产业发展规律,做好 8K 技术储备,为小间距、Mini/Micro-LED 等新型显示技术
提供了发展新契机。国家的产业政策支持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政策基础。
液晶显示技术在不断的发展进步中,从早期非晶硅技术发展到低温多晶硅技
术,液晶显示技术正朝着超薄化、高对比度、低功效、可柔性等方向发展,特别
是当前 Mini/Micro-LED 技术的发展,进一步提升了液晶显示技术水平,在宽色域、
高对比度、亮度均匀度、超薄、高显色性方面取得较大进步。相比于传统 LED 背
光液晶显示器,Mini-LED 显示器把侧边几十颗背光源的 LED 灯珠,缩小成为直
下背光源灯珠,有着数千颗、甚至数万颗的灯珠点缀。这种直下式背光源,可透
过区域调光技术,令屏幕达到高动态范围的显示效果,呈现优化的显示亮度、对
比度以及色彩还原能力。在轻薄度、对比度、色彩还原等方面,Mini-LED 的性能
与 OLED 的性能接近,同时又具备 OLED 不具备的稳定性、使用寿命和功耗优势。
与 Mini-LED 类似,Micro-LED 将传统的无机 LED 阵列微小化,每个 LED 像素点
均可以被独立的定址、点亮。从尺寸上,Micro-LED 的 LED 像素点较 Mini-LED
更小,从而实现对放光亮度的更为精确的控制。这使得 Mini/ Micro-LED 显示技
术逐渐成为显示技术的重要发展主线之一。
近年来,苹果、京东方、TCL、群创、友达等均已推出 Mini-LED 的商业化
产品,涉及 27~75 尺寸 Mini-LED 背光商业显示屏、电视、电竞、笔记本电脑、
平板等。产业链内企业如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广东
光 大 企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江 西 沃 格 光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等 均 公 告 将 在 Mini/
Micro-LED 产业链进行大额投资,涉及芯片、封装、设备等领域,加速推动 Mini/
Micro-LED 技术的商业化。根据 Arizton 数据显示,全球 Mini-LED 市场规模将由
为 149.2%。根据 IHS 预测,2026 年全球 Micro-LED 显示器出货量将达 15.5 百万
台,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99%。我国 Mini/Micro-LED 应用市场已经起步,并且高速
增长,未来市场空间巨大。
专业市场调查机构 Canalys 的研究显示,2020 年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居家
办公和远程教育应用日益普及,全球居家学习办公、远程教育的生活方式仍将维
持常态,刺激了智能终端如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出货量增长。据 IDC 及 Canalys
数据,2021 年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同比增加 16.0%,维持强势表现。未来几年
仍将持续增长,预计 2025 年出货量有望达到 2.88 亿台,笔记本电脑用显示屏的
需求空间广阔。
此外,随着汽车日益向智能化、电动化、互联网化等方向发展,且车载显示
屏日益向标准化、大屏化、多屏化方向发展,车载显示屏市场需求呈快速增长态
势,未来市场成长空间广阔。根据 Digitimes 的数据,2021 年疫情缓解带来车用
显示器复苏,全球车用显示器出货量将达 1.83 亿片,同比增长 29.9%,其中中控
屏、仪表盘出货量占比分别达到 52.87%、33.10%,预计到 2026 年全球车用显示
器出货量将达到 2.53 亿片,2021-2026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6.7%。公司本次募投
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抓住车载显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中尺寸产品市场
快速发展的机遇,提升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
公司业务具有资金密集型特点,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行业有影响力的品牌客
户,因此公司业务发展过程中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较大。公司上市以来,依托良好
的企业形象和影响力,凭借技术服务能力,大力发展业务。但仅依靠自身积累和
间接融资难以完全满足公司未来业务规模持续扩大、不断开拓新细分领域市场以
及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的资金需求。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进行融资,将为
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
近年来,随着采用 Mini-LED 技术的新产品不断发布,Mini-LED 受到社会广
泛认可。相比于传统 LED 背光液晶显示器,Mini-LED 显示器把侧边几十颗背光
源的 LED 灯珠,缩小成为直下背光源灯珠,有着数千颗、甚至数万颗的灯珠点
缀。这种直下式背光源,可透过区域调光技术,令屏幕达到高动态范围的显示效
果,呈现优化的显示亮度、对比度以及色彩还原能力。在轻薄度、对比度、色彩
还原等方面,Mini-LED 的性能与 OLED 的性能接近,同时又具备 OLED 不具备
的稳定性、使用寿命和功耗优势。与 Mini-LED 类似,Micro-LED 将传统的无机
LED 阵列微小化,每个 LED 像素点均可以被独立的定址、点亮。从尺寸上,
Micro-LED 的 LED 像素点较 Mini-LED 更小,从而实现对放光亮度的更为精确的
控制。Mini/Micro-LED 显示技术已逐渐成为显示技术的重要发展主线之一。目前
公司的产品主要是传统的 LED 背光源,本项目的实施能够让公司紧跟行业先进技
术,持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提升公司竞争力,为公司未来的进一步发展奠定重
要基础。
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为以背光显示模组为核心的手机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产品主要终端应用领域包括智能手机和车载显示器、医疗显示仪、工控设
备显示器、家电显示器、其他消费电子显示器等各种专业显示领域。本次募投项
目之一为“Mini/Micro-LED 显示模组生产项目”,通过本项目实施公司将形成
Mini/Micro-LED 显示模组的批量供货能力,且主要应用于车载显示、平板电脑、
笔记本电脑等领域,有助于公司抓住 Mini/Micro-LED 技术快速发展趋势,丰富公
司的产品线,提升公司的竞争力。本次募投项目之一为“中尺寸液晶显示模组生
产项目”,为公司现有背光显示模组产品的下游产品,主要终端应用领域为车载
显示器和笔记本电脑;公司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将完善在专业显示领域的产品布局,
在中尺寸领域拥有液晶显示模组的供货能力;公司销售的液晶显示模组产品,由
于拥有自产核心部件背光显示模组的成本优势,将提升公司产品的盈利能力和市
场竞争力。公司已经在背光显示模组行业深耕细作十余年,公司可以充分利用所
积累的技术、管理、品牌等现有资源进行中尺寸液晶显示模组及 Mini/Micro-LED
显示模组的生产和销售,使公司产品结构得以进一步丰富,抓住车载显示、平板
电脑、笔记本电脑等市场发展机遇,增加公司的利润增长点,实现公司可持续发
展。
随着显示行业市场需求变化及新技术的不断涌现,企业需要持续进行产品和
技术创新来应对多样化的市场需求以及多变的竞争环境。相比于传统液晶显示技
术,Mini/Micro-LED 屏幕在色准、色彩对比度等方面表现更佳,下游市场前景广
阔。公司为了应对市场环境以及新技术的挑战,继续保持公司在 LED 显示行业的
领先优势,公司需通过本次研发中心的建设增加对前沿技术研发投入,进一步改
善研发条件,建立完善的人才研发体系,提升对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
的研究,保持市场竞争力。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将极大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
长期资金支持,其中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缓解公司的财务压力,
满足公司业务扩张的营运资金需求。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
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
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
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
情况,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数量应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本次发行尚无确定的对象,因而无
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
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四、发行股票的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等事项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予以
注册的决定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
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
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
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
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
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后,由董事会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根据竞价结果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 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 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 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
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
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中国证监会予
以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视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亦将做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
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
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司滚存利润分配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
例共同分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八)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
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的决议的有效期自动
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九)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五、募集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含)74,008.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合计 76,519.07 74,008.00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或自筹资
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
整。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为满足项目开展需要,公司将
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
优先顺序及各募投项目的投资额等具体使用安排。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本次发行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本次发行的
股票而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披露日,公司股东姜发明通过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方式合计持有公
司股权比例为 29.35%,公司股东潘连兴通过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方式合计持有公司
股权比例为 29.35%,潘连兴系姜发明的侄女婿。
按本次发行股数上限为发行前股本总数的 30%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实际
控制人姜发明和潘连兴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45.16%,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
准的程序
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会予以注册的决定。
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
部申请批准程序。
上述呈报事项能否获得相关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获得相关审核通过、
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审批风险。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计算,预计募集资金总
额不超过 74,008.00 万元(含本数),资金到位后拟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合计 76,519.07 74,008.00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或自筹资
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
整。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为满足项目开展需要,公司将
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
优先顺序及各募投项目的投资额等具体使用安排。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Mini/Micro-LED 显示模组生产项目
公司拟通过构建本项目所需的生产、检测车间和办公等其他生产辅助配套空
间,及购置先进的生产设备提升公司在 Mini/Micro-LED 显示模组方面的智能生产
及质量检测能力,项目达产后实现每年 Mini/Micro-LED 显示模组 430 万片的生产
能力。
(1)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实现公司产品的技术迭代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以 LED 背光显示模组为核心,集研发、生产、
销售于一体的现代化企业。LED 背光显示模组为液晶显示提供光源,近些年,
Mini/Micro-LED 技术的出现为液晶显示领域注入新的方向。Mini/Micro-LED 作为
新一代的显示技术,具备高显示效果、低功耗、高技术寿命等优良特性。相比于
传统 LED 背光液晶显示器,Mini-LED 显示器把侧边几十颗背光源的 LED 灯珠,
缩小成为直下背光源灯珠,有着数千颗、甚至数万颗的灯珠点缀。这种直下式背
光源,可透过区域调光技术,令屏幕达到高动态范围的显示效果,呈现优化的显
示亮度、对比度以及色彩还原能力。在轻薄度、对比度、色彩还原等方面,Mini-LED
的性能与 OLED 的性能接近,同时又具备 OLED 不具备的稳定性、使用寿命和功
耗优势。与 Mini-LED 类似,Micro-LED 将传统的无机 LED 阵列微小化,每个 LED
像素点均可以被独立的定址、点亮。从尺寸上,Micro-LED 的 LED 像素点较
Mini-LED 更小,从而实现对光源的更为精确的控制。
Mini/Micro-LED 已成为显示技术的主流方向之一,同时随着产业链上下游的
投资加大,规模化效益将逐步显现。2021 年 8 月,隆利科技公告拟投资 8.5 亿元
用于中大尺寸 Mini-LED 显示模组智能制造基地项目;2021 年 9 月,三安光电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拟 募 资 69 亿 元 用 于 Mini/Micro-LED 产 业 化 项 目 , 生 产
Mini/Micro-LED 氮化镓芯片、Mini/Micro-LED 砷化镓芯片、4K 显示屏用封装三
大产品;2021 年 12 月,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拟支出 15 亿元用于新型全色
系 Mini/Micro-LED 高性能外延与芯片的研发及生产化项目;2021 年 12 月,广东
光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政府签约拟投资不低于 150 亿元用于 Mini/Micro-LED 显
示产业化项目。2022 年 2 月,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拟投资 16.5 亿元用
于玻璃基材的 Mini/Micro-LED 基板生产项目。
公司深耕 LED 背光源产品市场十多年,始终注重研发设计投入。近几年,公
司在 Mini/Micro-LED 显示技术、光学技术、模切工艺、装配工艺的研发和技术储
备方面具有较为深厚的积累。本项目依托公司在 Mini/Micro-LED 显示领域的技术
储备,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实现产品技术迭代升级。
(2)把握行业发展方向,积极布局未来市场
在经历了数年积累后,Mini/Micro-LED 进入加速渗透阶段,多品牌加快布局
Mini/Micro-LED,相关产品陆续推出。2021 年 4 月,苹果推出首款搭载 Mini-LED
的产品 iPad Pro 后,2021 年 10 月推出 Mini-LED 背光技术的 Macbook Pro;2021
年 7 月,华为发布首款 Mini-LED 智慧屏产品“华为智慧屏 V 75 Super”;三星、
雷神、TCL、华硕、创维、联想等品牌均已推出了 Mini-LED 系列的产品。随着
商业化落地加速,Mini-LED 有望迎来爆发式增长。根据 Arizton 数据显示,全球
Mini-LED 市场规模将由 2021 年的 1.5 亿美元增长至 2024 年的 23.2 亿美元,
显示器出货量将达 15.5 百万台,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99%。Mini/Micro-LED 广阔的
市场前景,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奠定良好的市场基础。
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积极布局 Mini/Micro-LED 领域,本项目的实施能够
让公司紧跟行业先进技术,持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提升公司竞争力,为公司未
来的进一步发展奠定重要基础。
(3)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持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发行人当前的主要产品是 LED 背光显示模组,该产品为液晶显示屏幕(LCD)
显示器产品中的背面光源组件。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和车载显示器、医
疗显示仪、工控设备显示器、家电显示器、其他消费电子显示器等各种专业显示
领域。受新型显示技术加速渗透、原有背光显示模组厂商产能扩张的影响,行业
竞争日益激烈。
随着 Mini/Micro-LED 的加速渗透,为顺应行业发展的趋势、应对新型显示技
术的挑战、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持续保持公司市场竞争力,丰富公司产品类型,
大力发展 Mini/Micro-LED 产品势在必行。
(1)市场可行性
在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大力支持下,近年来 Mini/Micro-LED 相关产品频出,
Mini/Micro-LED 显示技术商用化进程不断加速。苹果、华为、三星、雷神、TCL、
华硕、创维、联想等厂商相继推出终端产品,相关产品涉及电视、平板、电脑、
显示器、车载等领域,Mini-LED 量产时代来临。首先,凭借高显示亮度、对比度、
色彩还原能力,较长的使用寿命及成本优势,Mini/Micro-LED 已成为显示技术的
主流方向之一。相比于传统 LED 背光液晶显示器,Mini/Micro-LED 的显示亮度、
对比度以及色彩还原能力占优,但成本较高;相比于 OLED,Mini/Micro-LED 与
其在轻薄度、对比度、色彩还原等方面性能接近,但具有更高的使用寿命和更低
的功耗。其次,近些年 Mini/Micro-LED 投资增加,产业链日益成熟,成本不断下
降。在境内,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光大企业集
团有限公司、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等均公告将在 Mini/Micro-LED 产业链进
行大额投资,涉及芯片、封装、设备等领域。相关领域的投资有助于 Mini/Micro-LED
产业链的完善,成本将逐步降低,进一步加速 Mini/Micro-LED 应用的渗透。根据
全球半导体研究机构 Yole Research 数据预计,全球 Mini-LED 显示设备在电视、
PC 显示器和车载显示屏三个领域有较大的增长空间,其中,2020-2024 年电视领
域的增长速度高达 234%,2020-2024 年 PC 显示器领域的年均增长速度高达 99%,
Mini/Micro-LED 产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前景,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利的市场
条件。
(2)技术可行性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自成立伊始,一直致力于产品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对前瞻性、关键性技术进行不断探索。自 2017 年起,公司投入资源对 Mini/Micro
-LED 进行研发。公司深耕 LED 背光源产品市场十多年,在光学微结构设计、显
示技术领域有较深的积累,已成功研发出 Mini-LED 背光源产品。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在 Mini/Micro-LED 相关领域已提交申请的专利共计 20 项,其中
发明专利 11 项,实用新型专利 9 项。公司已提供了 Mini-LED 产品的送样,该产
品最终应用于智能手表领域。公司在 Mini/Micro-LED 领域的技术储备和生产经验
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技术保障。
(3)客户可行性
公司经过多年来在背光显示模组行业深耕细作,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与
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自公司成立伊始,即已从事专显背光源的研发、
生产与销售。经过多年的发展,发行人的专显背光源产品已经广泛应用于车载显
示器、医疗显示仪、工控设备显示器、家电显示器、平板显示、笔记本电脑等领
域,拥有海尔、美的、Honeywell、松下、比亚迪、上汽集团等终端客户,已应用
于上汽及比亚迪汽车、三星、OPPO、优学派的平板以及华为、realme 的智能穿戴。
公司本项目生产的 Mini/Micro-LED 产品将主要用于车载、平板、笔记本电脑及智
能穿戴等领域,公司在专显背光源领域的客户积累可以为本项目实施提供部分客
户资源。此外,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营销体系,由专业技术人员、营销人员
组成售后服务团队,以优质的售后服务与客户建立稳定合作关系。本项目实施后,
公司已有的客户资源及营销体系将保障项目新增产能顺利消化。
(4)管理可行性
经过十多年在背光显示模组领域的深耕细作,公司不断总结技术、生产、产
线布局等方面的优秀经验,并将优势逐渐形成标准化、流程化、制度化的体系运
作,以提升公司的管理效率。公司在生产及经营管理方面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程
序文件和制度,形成了完善的管理体系,全面涵盖技术研发、经营计划、生产过
程、采购过程、产品审核、质量体系、销售开发等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保
障企业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积累的经验将为本项目的
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 38,861.43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38,861.00 万元。
本项目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南极光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公司
通过向该子公司增资的方式实施本项目。
本项目建设期为 12 个月。
经测算,本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14.31%,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项目已经获得惠州市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广东
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5-441303-04-01-602187)。根据《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该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无需办
理环评文件审批或备案手续。
(二)中尺寸液晶显示模组生产项目
公司拟通过新建中尺寸液晶显示模组生产线,购置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设备,
提升公司中尺寸液晶显示模组的生产能力,从而丰富公司产品种类、优化产品结
构、延伸产业链,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本项目达产后将形
成年产 200 万片中尺寸液晶显示模组的生产能力。
(1)贯彻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扩大公司在专业显示领域市场地位
触控显示行业作为国家支持的战略新兴产业,未来发展前景广阔。公司将依
托多年行业内积累的经验技术和客户基础,不断探求市场新需求、新技术和新方
向,研发出满足市场需求的新产品。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领域。
在专业显示领域,公司将不断开拓新的应用领域和新的客户,向专业显示领域产
业链下游延伸,大幅提升公司在专业显示领域的销售额和市场竞争地位。
本募投项目产品中尺寸液晶显示模组的主要终端应用领域为笔记本电脑和车
载显示领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专业显示领域产品(车载显
示和笔记本电脑)产品布局和批量供货能力,是公司贯彻落实在专业显示领域提
升公司销售规模和市场竞争地位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具有实施的必要性。
(2)完善公司产品布局、延伸产业链,提升公司市场盈利能力
公司主营业务是以背光显示模组为核心的手机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和车载显示器、医疗显示仪、工控设备显示器、家
电显示器、其他消费电子显示器等各种专业显示领域。本次募投项目的主要产品
为中尺寸液晶显示模组,为公司现有背光显示模组产品的下游产品。因此,公司
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将在中尺寸领域拥有液晶显示模组的供货能力,完善了公司在
显示行业的产品布局。公司销售的液晶显示模组产品,由于拥有自产核心部件背
光显示模组的成本优势,将提升公司产品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综上,公司
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完善了在专业显示领域的产品布局,延伸了产业链和
产品价值链,增强了公司的盈利能力。
(3)抓住中尺寸产品终端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市场机遇,提升公司经营规模
根据 Statista 和 Strategy Analytics 的数据,2017 年至 2019 年,全球笔记本
电脑出货量基本保持稳定。2020 年及 2021 年,疫情催生的居家办公及远程学习
需求使得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增长幅度相对较大,分别达到 2.27 亿台、2.68
亿台,同比上升 31.21%、18.19%,笔记本电脑用显示屏的需求空间广阔。
数据来源: Statista、 Strategy Analytics
此外,随着汽车日益向智能化、电动化、互联网化等方向发展,且车载显示
屏日益向标准化、大屏化、多屏化方向发展,车载显示屏市场未来需求呈快速增
长态势,未来市场成长空间广阔。根据 Digitimes 的数据,2021 年疫情缓解带来
车用显示器复苏,全球车用显示器出货量预计达 1.83 亿片,同比增长 29.9%,预
计到 2026 年全球车用显示器出货量将达到 2.53 亿片,2021-2026 年年均复合增长
率达 6.7%。
综上,车载显示及笔记本电脑领域对液晶显示模组的需求量呈现增长的态势。
公司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新建自动化车载显示、笔记本电脑液晶显示模组生产
线,提升在上述领域的供货能力,有利于公司抓住车载显示及笔记本电脑快速发
展的机遇,提升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
(1)政策可行性
广东省优先承接支持发展的产业是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TFT-LCD)、有机发
光二极管(OLED)、印刷显示、电子纸等新型显示器件及配套材料和专用设备
(广州市、深圳市、惠州市)。2019 年 11 月,国家发改委颁布《产业结构调整
示等新型平板显示器件及光电子器件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在地方政府层面的政
策,2015 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在《广东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5-2025 年)》中
提出重点发展关键电子和光电元器件、新一代无线宽带通信、工业大数据与云计
算、制造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短距离通信、新型显示等重点领域。本项目的产
品为中尺寸液晶显示模组,属于新型平板显示领域,该项目符合国家、地方政府
的产业政策,在政策上具有可行性。
(2)技术可行性
公司自成立以来十分注重产品技术的研发与应用,通过对前瞻性、关键性技
术的不断探索,掌握众多核心技术,积累了多项研发成果。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计获得授权专利 180 项。本次募投项目的主要产品为中尺
寸液晶显示模组,为公司现有背光显示模组产品的下游产品,公司在背光显示模
组领域已有较深的积累,并对下游展开了研究。公司一直坚持技术创新的发展战
略,实验室配备了国内一流的显示技术研究、检测、分析和工艺等方面的装备和
设施,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和技术转移能力。同时,在长期的研发过程中培
养了优秀的研发技术及生产人才团队,主要团队成员在行业内服务多年,具有丰
富的行业经验和技术经验。公司持续的研发投入、研发能力和技术沉淀及优秀的
研发团队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研发、技术保障。
(3)市场可行性
一方面,本项目的产品中尺寸液晶显示模组(车载显示、笔记本领域)终端
市场需求呈现较快发展趋势,具体参见“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中“(3)抓住
中尺寸产品终端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机遇,提升公司经营规模”,终端市场需求
旺盛支撑了本项目产能的消化。
另一方面,公司目前通过了 IATF16949 汽车产品质量体系认证,公司背光显
示模组产品已经应用至车载显示和笔记本电脑领域,在上述领域公司产品已应用
于一批终端客户,包括比亚迪、上汽、三星、OPPO、优学派等。公司可以依托在
上述终端领域积累的客户资源拓展中尺寸液晶显示模组产品的下游市场。
(4)人员可行性
公司长期专注于 LED 显示技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发展过程中,培养、
引进了一批理论功底深厚、经验丰富的研发、技术人才。公司的技术、运营管理
和营销团队均拥有多年的行业从业经验,并与下游液晶显示模组客户交流紧密,
对显示行业发展的现状、趋势以及企业的经营管理有着全面的认识和深刻的理解,
有助于公司对液晶显示模组生产项目的管理。
公司建立了有效的人才引进及绩效激励机制,形成了包容、重视人才的企业
文化氛围。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各种专业人才尤其是高端人才的需
求日益上升,公司持续提升在人才引进方面的效率,并不断探索有效的激励机制,
留住核心人才。
公司稳定的核心研发、技术、管理和销售团队,有效的人才激励制度,为该
项目按需引进人才以及项目的实施提供保障,具有人才可行性。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 14,294.51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14,294.00 万元。
本项目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南极光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公司
通过向该子公司增资的方式实施本项目。
本项目建设期为 12 个月。
经测算,本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17.47%,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项目已经获得惠州市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广东
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5-441303-04-01-208270)。根据《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该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无需办
理环评文件审批或备案手续。
(三)新型显示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继续保持企业的领先优势,公司计划在惠州建立研
发基地,在 Mini-LED 新材料应用技术、Mini-LED 背光技术、Mini-LED 驱动技
术、Micro-LED 巨量转移技术、中尺寸液晶显示模组等方面进行研究,以更好地
促进企业及技术和产品创新,保持竞争优势。
(1)推动企业持续创新,保持竞争优势
随着显示行业市场需求变化及新技术的不断涌现,企业需要持续进行产品和
技术创新来应对多样化的市场需求以及多变的竞争环境。因此,增加产品的多样
性、加强新技术的应用开发、提高产品的工艺水平等为公司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为了应对市场环境以及新技术的挑战,继续保持公司在 LED 显示行业的领先
优势,公司需通过本次研发中心的建设增加对前沿技术研发投入,进一步改善研
发条件,建立完善的人才研发体系,提升对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
究,保持市场竞争力。
(2)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提升技术能力巩固行业地位
在行业内产品需求特点以及技术工艺的变化过程中,公司必须紧跟行业发展
态势,积极投入到新技术以及新技术应用的研发当中。Mini/Micro-LED 凭借较传
统液晶显示具有在轻薄度、对比度、色彩还原上优势,以及相较于 OLED 显示在
稳定性、使用寿命和功耗优势,不断渗透显示行业,成为显示技术的主要发展趋
势之一。通过本次募投项目之一“Mini/Micro-LED 显示模组生产项目”,公司将
形成 Mini/Micro-LED 显示模组的生产能力,对于新技术产品,公司需要投入必要
的资源用于技术和产品研发,确保产品的稳定性和技术先进性;中尺寸液晶显示
模组主要应用于车载显示、笔记本电脑等终端领域,随着车载显示和笔记本电脑
需求量的增加和产品技术性能要求提高,对中尺寸液晶显示模组的技术要求和品
质稳定性要求较高。通过本次募投项目之一“中尺寸液晶显示模组生产项目”,
公司将形成中尺寸液晶显示模组供货能力,对于新产品,为了充分满足下游客户
对产品品质和性能要求,公司需要对中尺寸液晶显示模组的技术进行研究。综上,
公司有必要对新产品投入研发资源,确保技术先进性和产品稳定性,从而巩固行
业地位。
(3)引进优秀人才,提升研发能力
在科技创新日新月异的今天,一支高素质、高能力的科研队伍无疑是企业开
展一系列技术创新、产业提升的基本保障和重要基础。公司一直重视人才的引入
与培养,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公司建立了研发人员的培训、考核、奖励制度,
为研发人员的成长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空间。
为了推进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公司需要不断引入优秀人才,以
满足公司技术研究、应用试验等需求。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引进一批优秀
的工程师,扩充现有研发中心人员体系,使得研发队伍的实力更加强大,以满足
公司对现有产品升级及新技术产品开发的需求。
(1)政策可行性
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积极鼓励并推动行业发展,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引导及
规范液晶显示行业的发展。2019 年 6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推动重点消费品
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 年)》,提出:重点突破柔性
OLED 显示、激光投影显示、量子点背光、小间距 LED 背光等新型显示技术,
逐步实现超高清、柔性面板和新型背板量产,加快超高清视频关键系统设备产业
年本),明确鼓励薄膜场效应晶体管 LCD(TFT-LCD)、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
电子纸显示、激光显示、3D 显示等新型平板显示器件等关键部件及关键材料项目。
(2)技术可行性
公司重视新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紧贴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进行前瞻式
研发,确保可持续的技术领先优势。公司注重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化研发,满
足客户技术工艺要求,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计共有专利 180
项。自 2017 年起,公司投入资源对 Mini/Micro-LED 进行研发。公司深耕 LED 背
光源产品市场十多年,对光学微结构设计、显示技术有较深的积累,已成功研发
出 Mini-LED 背光源产品。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在 Mini/Micro-LED 相关
领域已提交申请的专利共计 20 项,其中发明专利 11 项,实用新型专利 9 项。在
研发上经过多年的投入,为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积累了丰富的人力资源、技术能力
以及管理经验。
(3)人才可行性
公司实施人才发展战略,加快人才引进步伐,增强公司发展后劲。2022 年 3
月末,公司共有研发人员 173 人,占人员总数的比例为 10.62%。公司建立了完善
的人才培养和发展体系,为企业创新发展储备了大量的人才。公司拥有专业的研
发人才团队,并在行业内服务多年,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技术经验。同时,公
司将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引进一批优秀工程师参与到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
当中。
(4)管理可行性
作为一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秉持创新发展的理念,把创新融入企业文
化当中。在日常运营中强化这种理念,培养员工的创新意识,接受新思想。开放
包容的企业文化,为创新提供了良好的文化环境。在管理制度上,公司注重管理
团队建设,积极推进精细管理,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公司持续优化各部门
管理职责、生产工艺流程、过程质量管控、纠正预防、设计控制等。在人力资源
的管理上,通过引进优质人才和专业的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素质,为公司发展提供
人才保障。多方面的管理制度建设为本项目的成功实施提供管理制度保障。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 10,363.13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7,853.00 万元。
本项目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南极光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公司
通过向该子公司增资的方式实施本项目。
本项目实施周期为 24 个月。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项目获得惠州市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广东省企
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5-441303-04-01-925671)。根据《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该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无需办理环
评文件审批或备案手续。
(四)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除用于 Mini/Micro-LED 显示模组生产项目、
中尺寸液晶显示模组生产项目和新型显示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外,剩余募集资金将
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加强公司的竞争优势。
拟将本次募集资金 13,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进一步确保公司的财务安全、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1)公司经营模式的需要
公司产品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到客户提货并支付款项,平均周期较长,
在此过程中需要公司垫付大量流动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不足将导致相关
的工作程序无法开展,从而限制公司的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张。
(2)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重要的资金保障
基于行业需求稳步增长的背景,公司所在显示器件行业将迎来更大的市场机
遇。为保持并加强竞争优势,公司需要在研发和制造等各个环节持续进行资金投
入,以跟随市场完成产品的升级换代。同时,未来随着公司积极进行市场开拓,
业务规模与产品类型将不断扩张,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将不断加大。因此,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能有效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
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降低经营风险,是公司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切实保障。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有利于实现公司业务的进一
步拓展,巩固和发展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增加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
期发展需求及股东利益。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资本实力进一步增
强,有利于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
均会有所增长,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
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在总股本和净资产因本次发行而增长的情况下,
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在短期内可能有所下降,存在
即期收益被摊薄的风险。但从长期来看,通过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效益的
逐步释放将为公司和投资者带来较好的投资收益,从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
员结构、业务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其中
“Mini/Micro-LED 显示模组生产项目”系公司针对行业技术发展趋势,进行的新
产品布局;“中尺寸液晶显示模组生产项目”系公司现有背光显示模组产品的下
游产品,公司的产品链向下游延伸,有助于公司抓住中尺寸市场需求、提升公司
盈利能力;“新型显示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将有助于公司在新技术和新产品方面
进行研究,提升公司的技术先进性和产品竞争力;“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满足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进一步确保公司的财务安全、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上
述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增强核心竞争力,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市场地位。本次
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业务范围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不涉及对公司业务与资产的整
合。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章程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将会相应扩大。因此,公司将在完成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后,根据股本及其他变化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改,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东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东结构将发生变化,预计将增加与发行数量等量
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本次发行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后公司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无相关调整高管人员计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
司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五)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收入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 Mini/Micro-LED 显示模组生产项目、中尺寸液
晶显示模组生产项目、新型显示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实施募投项目后,公司的产品线将拓展至 Mini/Mirco-LED 显示模组和中
尺寸液晶显示模组,并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前沿技术上的研发实力,进一步增强与
客户的粘性,显著提高公司的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财务状况变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
将适当降低,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同时,
资金实力的显著提升也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战略需求。
(二)盈利能力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将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为业务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公司
经营规模以及经营业绩的提升。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存在一定的周期,
经营效益需在一段时间后才能完全释放,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
财务指标可能会有所下降,但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经营
业绩将有望进一步提升。
(三)现金流量变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将使得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大幅增加。随着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的逐步投入,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也将大幅
增加;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并实现效益后,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
将显著增加,从而相应改善公司的现金流状况。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
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等
方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发行也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新
增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也
不会产生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截至本预案披露日,公司股东姜发明通过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方式合计持有公
司股权比例为 29.35%,公司股东潘连兴通过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方式合计持有公司
股权比例为 29.35%,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按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即本次发行数量为发行前股本总数的 30%计算,本
次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姜发明、潘连兴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45.16%,仍
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
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七、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本次发行的
股票而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第四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风险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时,除本预案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
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市场风险
(一)客户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与京东方、合力泰、华显光电、帝晶光电、信利光电、联创
电子等国内知名的液晶显示模组厂商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由于下游产品行业
市场集中度较高,加之下游客户为了保证其自身产品质量的可靠性、企业运行的
稳定性、经营成本的可控性,对供应商的选择均较为严格,一旦与客户建立起稳
定的供应关系,客户不会轻易更换,以上因素决定了公司客户集中的现象。报告
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83.23%、75.99%、86.36%
和 81.60%,占比比较集中。
若公司在上述主要客户的技术、经营模式及价格方面发生变化时,不能及时
跟进调整经营策略,或者主要客户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恶化,将对公司产品销售
及应收账款及时回收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二)原材料供应风险
原材料供应的及时性和质量的稳定性是保证公司产品品质和保持与客户长期
稳定合作关系的必要条件。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有 FPC、塑胶粒、遮光膜、反
射膜、LED 灯珠、增光膜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分别
为 78.88%、81.40%、79.93%和 75.11% ,直接材料占比较高,产品成本受原材料
价格波动影响较大。虽然公司在承接客户订单时会考虑原材料价格因素进行报价,
但如果市场供应情况、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或其他重大变化,而公司不能及时、灵
活调整产品销售价格时,会对公司的盈利水平带来不利的影响。
(三)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随着全球液晶显示制造业向我国转移,国内液晶显示行业和背光显示模组行
业发展较快,行业内背光显示模组企业得到了相应的发展,国内同行业公司主要
有隆利科技、宝明科技、东莞三协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德仓科技有限公司、
山本光电等。背光显示模组行业是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行业,具有较高的进入壁垒,
但不排除其他具有相关技术和类似生产经验的企业进入本行业参与竞争。报告期
内,随着同行业公司产能扩张,市场竞争激烈,产品售价下降,手机背光源产品
毛利率整体呈下降趋势,不排除未来市场竞争继续加剧的可能性。现有同行业竞
争对手也存在通过调整经营策略和技术创新等方式增强企业竞争力、提升市场占
有率的可能性。因此,如果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而公司未能在技术研发、工艺
改进、生产运营管理和产品质量等方面保持优势,则存在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下降的风险。
(四)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下游市场覆盖广泛,下游市场涉及智能手机、车载显示器、医疗
显示仪、工控设备显示器、家电显示器、其他消费电子显示器等多个终端行业,
该等行业与宏观经济联系较为紧密。近年来公司的下游行业发展良好,市场前景
广阔,而公司的经营业绩同下游行业的发展状况有着密切的联动关系。如果未来
国内宏观经济波动较大,影响了下游行业的需求,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造成不利
的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五)新技术带来的风险
虽然目前显示器市场中仍然以液晶显示技术作为主导,但是以 OLED 为典型
代表的新技术不断涌现,这些新技术相较于液晶显示技术在某些方面具有相对优
势,将与液晶显示技术一道推动显示质量的提升。OLED 技术相较于 LCD 技术具
有自发光、厚度薄、响应速度快、对比度更高、易弯曲及视角广的优点,但由于
其具有工艺复杂、良率较低、成本较高等问题,OLED 显示屏主要应用于高端手
机市场,而在占据智能手机市场绝大部分份额的中低端手机市场中占比较低,但
未来如果 OLED 显示屏突破技术瓶颈、大幅降低成本、提高市场占有率,冲击中
低端智能手机领域,将会对发行人的 LED 背光源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一)产品结构集中风险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以背光显示模组为核心的手机零部件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手机背光显示模组和专显背光显示模组及其他,其中手
机背光显示模组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
例分别为 99.47%、99.48%、99.14%和 99.25%,公司产品结构较为集中。集中的
产品结构虽然有利于公司集中主要资源维持技术优势、提升产品品质和保持竞争
优势,但也使公司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如果背光显示模组的市场需求
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者销售状况未达预期,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土地和厂房租赁风险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办公用房及厂房均为租赁所得,其中,沙一北方永
发科技园物业由于深圳城市化进程历史遗留问题等原因,未取得房产权属证明。
虽然上述房屋及土地权属不存在争议或纠纷,且公司主要的生产经营活动在有权
属证明的房产进行,但如果该等未拥有权属证明的房屋被依法责令拆除、改变用
途仍将对公司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
公司子公司万载南极光已取得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约 49.87 亩土地使用权,
用于自建新厂并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厂房处于装修阶
段。未来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厂的陆续建设及投产,公司使用房屋中租
赁房屋占比下降,将极大降低租赁房屋经营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三)技术研发的风险
背光显示模组的应用范围较为广泛,随着应用产品种类的丰富化和个性化发
展,对背光显示模组的相关技术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客户对背光显示模组厂
商的技术研发能力要求较高。背光显示模组企业需要及时与下游客户进行沟通,
洞察客户的多样化需求,通过方案设计、组织研发、试生产、客户测试、修改方
案等多轮互动后,客户才会正式下达订单并进行量产。如果公司无法有效地进行
技术研发并满足下游客户的个性化需要,则将会降低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经营
业绩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四)涉及知识产权诉讼的风险
公司的知识产权容易引致第三方假冒或以其他方式获取和使用。如果公司在
维护、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失败,导致公司核心的知识产权被第三方侵犯,可能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此外,随着行业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
加剧,可能会出现其他相关竞争者误认为公司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寻求宣告公司知
识产权无效的风险,并因此引致争议和纠纷。如果公司在相关争议和纠纷中最终
被司法机关认定为过错方或相关主张未获得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支持,公司可能面
临承担经济赔偿、停止使用相关技术、知识产权被宣告无效等风险,从而对公司
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一)毛利率下降及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99,441.13 万元、105,811.43 万元、94,275.96
万元和 20,370.83 万元,整体略有下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7,983.84
万元、6,966.66 万元、4,203.95 万元和 1,172.69 万元,呈现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
毛利下滑所致。公司主要产品为 LED 背光源,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加剧和公司经营策略等因素影响。虽然公司一直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但仍面临产
业政策变动、产品技术升级、原材料价格波动等不确定因素;同时,由于公司行
业竞争较为激烈,存在现有竞争对手继续采取加大资本投入以及低价策略抢占市
场份额的可能,公司为了取得和维持客户订单,存在压缩利润空间,毛利率进一
步下降的风险。
(二)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37,870.58 万元、51,490.20 万元、
良好,一年以内账龄的应收账款占比超过 99%,且应收账款主要客户为规模较大
的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或行业内知名企业。由于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且相对集中,
若主要客户的经营发生不利变化导致款项不能及时收回,公司财务状况将受到不
利影响。
(二)税收优惠风险
GR201944202743,有效期三年。若公司未来不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或相应的
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使得公司无法全部或部分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司
的所得税费用会有所上升,这将对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资金周转情况产生一定
不利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投项目的实施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 Mini/Micro-LED 显示模组生产项目、中尺寸液晶显示
模组生产项目、新型显示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虽然公司已结
合市场环境、客户需求和行业发展等因素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
性研究,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经济效益等进行了谨慎合理测算,但项
目经济效益数据为预测性信息。项目的成功实施有赖于市场、资金、技术、管理
等各方面因素的协同配合,上述任一因素的重大变化都可能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无法按原计划顺利实施,这将有可能导致项目成本增加、投产后无法实现预期
的市场回报等不利情况,使公司面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营管理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将有较大幅度提高,对公司
的经营管理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公司运营管理能力无法适应扩大后的生
产经营规模,可能会对募集资金项目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三)Mini/Micro-LED 商业化不及预期及产能未能及时消化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将形成年产 Mini/Micro-LED 430 万片及
中尺寸液晶显示模组 200 万片的产能,这将极大的满足公司业务增长的需求。其
中,Mini/Micro-LED 显示模组生产项目是公司基于 Mini/Micro-LED 市场需求逐
渐旺盛做出的规划。但是若未来市场容量增速低于预期或者公司市场开拓不力,
可能导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面临不能及时消化产能的风险。
(四)固定资产折旧增加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较大,且主要为资本性支出,项目建成
后将产生较高金额的固定资产和折旧摊销费用。尽管根据项目效益规划,公司募
投项目新增收入及利润总额足以抵消募投项目新增的折旧摊销费用,但由于募投
项目从开始建设到产生效益需要一段时间,且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或者项目经营管理不善,使得募投项目产生的收入及利润水平未能实现原定目
标,则公司仍存在因折旧摊销费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五)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比发行前有显著增加。由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和达产期,募集资金产生预期收益也需要一定的时
间,在此期间内公司净利润的增长可能无法与公司净资产增长保持同步。同时,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公司的固定资产规模及其折旧将显著增加,若短期内
新增固定资产未能得到充分有效利用,公司将面临因折旧增加而导致利润下降的
风险。上述因素将导致在可预见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可能存在一定幅
度的下滑,因此公司的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
五、其他风险
(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姜发明和潘连兴,本次发行前两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
发行人 58.70%股份,处于绝对控制地位;本次发行后,上述持股比例降为 45.16%,
仍处于控制地位。姜发明、潘连兴在历次内部会议中均保持一致意见,致力于不
断完善公司经营管理体系,共同做出公司各项重大决策,推动公司发展。虽然实
际控制人与公司的利益具有高度一致性,发生冲突可能性较小,但是如果实际控
制人通过控制的股份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重要经营决策、财务、人事安排等实
施不当控制,则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二)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
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国内国际政治经济形势、股票市场的投机行
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此外,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需
要有关部门审核及同意,且需要一定的时间方能完成,在此期间发行人股票的市
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风险。
(三)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生产经营带来的风险
冠状病毒疫情,全球不少政府为切断传染源,纷纷出台限制人流、物流等相关措
施,发行人可能面临员工招募难度加大、原材料采购及产品销售物流不畅等问题。
由于目前尚无法预计疫情结束时间,发行人可能面临因疫情导致的宏观经济波动
及行业内产业链上下游的压力,从而对经营业绩带来较大的不利影响。
(四)其他不可抗力的风险
区域性或全球性的经济萧条、政局动荡、战争等因素会使公司的商业环境产
生重大变化;而灾难性的自然现象,则会对公司的生产设施、商业环境造成较大
的改变,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乃至存续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五)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审核并取得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取
得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六)发行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
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本
次发行存在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第五节 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及未来分红规划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发展,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
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
润分配。
(1)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
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则公司应当
进行现金分红,具体为:
①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
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如果因现金流情况恶化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当年利润分
配方案中的现金分红比例未达到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应参照 “股利分
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②如果公司当年现金分红的利润已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或在利
润分配方案中拟通过现金方式分红的利润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对
于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的部分,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
配;在董事会审议该股票分红议案之前,独立董事、外部监事(若有)应事先审
议同意并对股票分红的必要性发表明确意见;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股票分红议案之
前,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和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对股票分红的目的和必要性进行
说明。
(2)公司在营业收入快速增长、利润投资较有利、股本规模需扩充等情况下,
可以选择派发股票股利。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
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
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
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
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
资或收购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或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以根据公司盈利及经营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盈利及资金
需求等情况提出、拟订;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
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
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
宜。
独立董事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独立发表明确意见。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过程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发表
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
监事会的意见。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在审议利润分
配方案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
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如公司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不提出现金分红方案,公司董事会应就具体
原因、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收益情况进行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对
此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定该分配方案的过程及决策程序发表意
见,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
规定的条件,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应由
董事会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并形成书面论证报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
意见。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有关事项时,公司应
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况,并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
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
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
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一)利润分配情况
分红(实施)年度 分红所属期间 分红实施方案 股权登记日 除权除息日
以公司总股本
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
日 日
民币(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
以公司总股本
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1.52 元人
民币(含税),
不送红股,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二)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上市后最近两年公司现金
分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03.95 6,966.65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1,800.07 935.56
当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的比例(%)
从上表可知,公司上市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为均不少于当年实现的
可分配利润的 10%,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向股东分配后,当年剩
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
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
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章程》特制定《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股东回报规划的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
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意见。
(二)本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股东(特
别是公众投资者)意愿和要求、外部融资成本和融资环境,并结合公司盈利规模、
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
报规划与机制,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
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则公司应当进
行现金分红,具体为:
(1)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
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如果因现金流情况恶化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当年利润
分配方案中的现金分红比例未达到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应参照 “股利
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2)如果公司当年现金分红的利润已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或在
利润分配方案中拟通过现金方式分红的利润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对于超过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的部分,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进行利润
分配;在董事会审议该股票分红议案之前,独立董事、外部监事(若有)应事先
审议同意并对股票分红的必要性发表明确意见;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股票分红议案
之前,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和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对股票分红的目的和必要性进
行说明。
且连续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满足公司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
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
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
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监督及披露
求等情况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
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
进行审核并独立发表明确意见并披露。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的过程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发表审核意见并披露。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
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因、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收益情况进行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对此
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定该分配方案的过程及决策程序发表意见,
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政策执行情况,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和监事会发表意见情况。若公司年度盈利
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应在年报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
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五)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机制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包括现金分红政策)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
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应由董事会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并形成书
面论证报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
括现金分红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有关事项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
资计划的声明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趋势,考虑公司的资本结构、融资需求以
及资本市场发展情况,除本次发行外,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
定是否实施其他股权融资计划。若未来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资产负债状况需
安排股权融资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的影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为保
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
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财务指标测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本次发
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以经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
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测算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及募集资金规模最终以
经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情况为准。
对净资产的影响。
他因素对总股本的影响(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较 2021 年度减少 10%、持平、增长 10%三种情况。
该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
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受国家政策、行业发展等多种因素影响而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
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
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情况如下:
项目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11,842.57 19,057.21 24,774.37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74,008.00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万股) 5,717.16
假设 1: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前、后净利润较 2021 年均增长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
非前)(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
非后)(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前)(元/股) 0.23 0.24 0.23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前)(元/股) 0.23 0.24 0.23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 0.16 0.18 0.16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 0.16 0.18 0.1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前) 5.15% 5.26% 4.3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后) 3.72% 3.83% 3.16%
假设 2: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前、后净利润较 2021 年均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
非前)(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
非后)(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前)(元/股) 0.23 0.22 0.21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前)(元/股) 0.23 0.22 0.21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 0.16 0.16 0.15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 0.16 0.16 0.1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前) 5.15% 4.80% 3.9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后) 3.72% 3.49% 2.88%
假设 3: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前、后净利润较 2021 年均减少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
非前)(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
非后)(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前)(元/股) 0.23 0.20 0.19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前)(元/股) 0.23 0.20 0.19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 0.16 0.14 0.13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 0.16 0.14 0.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前) 5.15% 4.33% 3.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后) 3.72% 3.15% 2.59%
注: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18,425,692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
上表中公司 2021
年每股收益数据已经追溯调整。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2 年 5 月 10 日为公司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日,上表测算仅考虑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影响,未考虑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限制性
股票带来的未来股票回购、变动等因素的影响。
三、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应对因本次发行后可能出现的公司即期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维护广大
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的回报,公司拟采
取多种措施填补即期回报:
(一)积极稳妥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扩充业务规模、提升资金实力、抵御市场竞争
风险、提高综合竞争实力。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降低发行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二)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使用规范,并接受保荐机构、开户银行、证券
交易所和其他有权部门的监督。
(三)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
公司运营成本,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
(四)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
见和建议,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
度,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和决策机制,更好地维
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利益。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公司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公司将建立与公司发展相匹配的人才结构,切实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引
进优秀的管理人才,加强专业化团队的建设。建立更为有效的用人激励和竞争机
制以及科学合理和符合实际的人才引进和培训机制,搭建市场化人才运作模式,
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
(六)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
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
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
证。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
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募投项目“Mini/Micro-LED 显示模组生产项目”系完善发行人在显示行
业新技术产品方面的布局,顺应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的重要
举措,是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延伸;“中尺寸液晶显示模组生产项目”系发行人对
现有背光显示模组下游液晶显示模组产品的延伸,亦是完善发行人在中尺寸产品
领域的布局,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新型显示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系发行
人为了把握显示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提升公司产品技术研发实力,保持市场竞争
力的重要举措;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支持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巩固公司现有的市场地位,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
司的定位和发展战略。
(二)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十分注重产品技术的研发与应用,通过对前瞻性、关键性技
术的不断探索,掌握众多核心技术,积累了多项研发成果。在 Mini/Micro-LED 方
面,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在 Mini/Micro-LED 相关领域已提交申请的专
利共计 20 项,其中发明专利 11 项,实用新型专利 9 项。公司一直坚持技术创新
的发展战略,实验室配备了国内一流的显示技术研究、检测、分析和工艺等方面
的装备和设施,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和技术转移能力。同时,在长期的研发
过程中培养了优秀的研发技术及生产人才团队,主要团队成员在行业内服务多年,
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技术经验。公司持续的研发投入、研发能力和技术沉淀及
优秀的研发团队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研发、技术保障。
对于 Mini-LED 显示模组产品,根据 Arizton 数据显示,全球 Mini-LED 市场
规模将由 2021 年的 1.5 亿美元增长至 2024 年的 23.2 亿美元,2021-2024 年年均复
合增长率为 149.2%。根据 IHS 预测,2026 年全球 Micro-LED 显示器出货量将达
募 投 项 目 的 实 施 奠 定 良 好 的 市 场 基 础 。截 至本预 案 签 署 日 , 公 司 已 提 供 了
Mini-LED 背光源产品的送样,该产品最终应用于智能手表领域。
对于中尺寸液晶显示模组产品,一方面,本项目的产品中尺寸液晶显示模组
(车载显示、笔记本领域)终端市场需求呈现较快发展趋势,终端市场需求旺盛
支撑了本项目产能的消化;另一方面,公司目前通过了 IATF 16949 汽车产品质
量体系认证,公司背光显示模组产品已经应用至车载显示和笔记本电脑领域,在
上述领域公司已经应用于一批终端客户,包括比亚迪、上汽、三星、OPPO、优学
派等。公司可以依托在上述终端领域积累的客户资源拓展中尺寸液晶显示模组产
品的下游市场。
公司长期专注于 LED 显示技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发展过程中,培养、
引进了一批理论功底深厚、经验丰富的研发、技术人才。公司的技术、运营管理
和营销团队均拥有多年的行业从业经验,并与下游液晶显示模组客户交流紧密,
对显示行业发展的现状、趋势以及企业的经营管理有着全面的认识和深刻的理解,
有助于公司对液晶显示模组生产项目的管理。
公司建立了有效的人才引进及绩效激励机制,形成了包容、重视人才的企业
文化氛围。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各种专业人才尤其是高端人才的需
求日益上升,公司持续提升在人才引进方面的效率,并不断探索有效的激励机制,
留住核心人才。
公司稳定的核心研发、技术、管理和销售团队,有效的人才激励制度,为该
项目按需引进人才以及项目的实施提供保障。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
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损害公司利益;
情况相挂钩;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同意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
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上市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
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发明、潘连兴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同意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
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上市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
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