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天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2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11 日(星期三)北京时间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2 年 5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1 日 9:15,
结束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1 日 15:00。
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9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 55,818,091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1.3259%。其中:通过现
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55,790,191 股,占
公司股本总额的 51.3003%;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7,9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257%。
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790,3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4%;反对2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9845%;反对2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01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公司独立董事王海灵先生、边新俊先生、宋岩女士分别向股东大会作《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790,3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4%;反对2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9845%;反对 2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01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790,3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4%;反对2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9845%;反对 2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01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790,3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4%;反对2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9845%;反对 2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01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790,3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4%;反对2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9845%;反对 2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01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790,3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4%;反对2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9845%;反对 2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01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的议案》
关联股东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王普宇先生、胡晓玲女士在审议该议
案时回避表决。新疆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7,040,000
股。王普宇先生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494,000 股。胡晓玲女士所持表决权的
股份数为 4,200,191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6.9845%;反对 2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3.01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9845%;反对 2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01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790,3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4%;反对2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9845%;反对 2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01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55,790,3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4%;反对2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9845%;反对 2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015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赵旭东、张瑞琛律师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二 0 二一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