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下午
次会议,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董事
会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穆建华召集和主持,公司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现场及通讯表决
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四川瑞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川瑞鞍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人民币 559,000,000.00 元
的贷款, 为了满足参股子公司经营需要,由公司为上述人民币 559,000,000.00
元的贷款按照出资比例(即 49%)提供人民币 273,910,000.00 元的连带责任担
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
鞍股份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并同意提交至公司 2021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