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7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通知于 2022 年 5 月 9 日以邮件、电话的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
事 3 人(监事会主席何国君、监事万喜增、监事郑伟梁共 3 人现场参与本次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国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
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
一起,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
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激
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考核
指标科学、合理,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
果,能够达到激励计划的考核目标,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的价值
分配体系。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名单>的议案》
经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初步审核后,监事会认为: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综上所述,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
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公示期为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
意见。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
公示情况的说明。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