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2-026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方案为:以 2021 年末公司总股本 544,011,48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派发现金股利每 10 股 0.2 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10,880,229.74 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分派方案一致。
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1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
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5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利将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5 月 10 日至登记日: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
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事务部。
七、备查文件
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