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ST科华
公告编号:2022-030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
T 科华,证券代码:002022)于 2022 年 5 月 6 日、5 月 9 日、5 月 10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15.17%,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
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
如下: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2021 年 8 月 21 日、2021 年 8 月 31 日和 2022
年 3 月 15 日分别披露了《重大仲裁公告》
(公告编号:2021-057)、
《重大仲裁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关于重大仲裁进展暨公司提出仲裁反请求的
公告》
(公告编号:2021-085)和《重大仲裁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6),
披露了关于本公司与天隆公司少数股东彭年才、李明、苗保刚、西安昱景同益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各方签订的《关于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
天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书》所引起的争议及仲裁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2022 年 4 月 30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提起诉
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2)和《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
号:2022-028),本公司已分别向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和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
院提起股东知情权之诉。
截止本次公告披露日,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已组成仲裁庭对本次仲
裁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但尚未作出裁决。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和苏州工业园
区人民法院对本公司提起的上述股东知情权之诉均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此外,公司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不存在其
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公司关注到媒体和投资者对上述仲裁及诉讼事项给予了关注,除此以外,公
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经公司核实,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
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股
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三、 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
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 风险提示
《证券时报》、
《中 国 证 券 报》为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
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