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6 证券简称:重庆路桥 公告编号:2022-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披露了《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金额中利息的“金额单位”出现错误,现更正如下:
一、对“重要内容提示”内容的更正
更正前:
涉案的金额:我司与另一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被判定共同承担
本金 3,100 万元及利息的连带清偿责任(以本金 3,100 万元为基数,
自 2000 年 7 月 13 日起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止,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
贷款利率计算;自 2019 年 8 月 20 日起至出资本金付清时止,按照中
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计算,但 2020 年 1 月 6 日前的利息不得超过 37,060,930.56 万元)。
更正后:
涉案的金额:我司与另一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被判定共同承担
本金 3,100 万元及利息的连带清偿责任(以本金 3,100 万元为基数,
自 2000 年 7 月 13 日起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止,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
贷款利率计算;自 2019 年 8 月 20 日起至出资本金付清时止,按照中
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计算,但 2020 年 1 月 6 日前的利息不得超过 37,060,930.56 元)。
二、对“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内容的更正
更正前:
根据上述诉讼事项的判决结果,公司与中交地产需共同承担本金
年 7 月 13 日起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止,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
率计算;自 2019 年 8 月 20 日起至出资本金付清时止,按照中国人民
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但
司最终将承担的清偿责任金额需视原告方请求履行判决要求的最终
结果确认。
更正后:
根据上述诉讼事项的判决结果,公司与中交地产需共同承担本金
年 7 月 13 日起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止,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
率计算;自 2019 年 8 月 20 日起至出资本金付清时止,按照中国人民
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但
最终将承担的清偿责任金额需视原告方请求履行判决要求的最终结
果确认。
除以上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对上述更正给广大投
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