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2-055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议案》。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决定回
购注销因个人原因离职及岗位发生变化的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89,575 股,因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考核评级不
符合全部解除限售规定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6,495 股。综
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共计 176,070 股,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 0.14%,回
购价格为 11.20 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27,926,796 股变减至 127,750,726 股,
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 127,926,796 元变减至 127,750,726 元。公司股本变动情
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
构表为准。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
接到通知书的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
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
实施本次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
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
件。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
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传真或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工作日 8:30-12:00;13:30-17:00)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