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达兴业: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2-05-1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的规范要求、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公司对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
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至 2022 年 5 月 9 日期间在 OA 办公系统将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天。在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如有
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反馈。在公示的时限内,公
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二)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
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
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的公示
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二)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
处。
 (四)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
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一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鸿达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