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2-047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分别召开了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核公司 2022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对《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
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
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及核查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公
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并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包含姓名和
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1)公示途径:通过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公示时间:2022 年 4 月 30 日至 2022 年 5 月 9 日;
(3)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或书面等方式
向公司监事会进行反馈;
(4)公示结果: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上述激励对象名单提出
的任何异议。
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定,结合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公
示情况,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慎核查,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或聘用合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
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