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工智能: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5-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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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2-044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2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0 日上午
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参会,通
过视频方式参会或列席的前述人员视为参加现场会议。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名,所持股份 218,858,126 股,占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7682%。其中:
股,占上市公司总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7517%。
股份总数的 0.0165%。
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共 10 名,所持股份 35,474,14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次会议;根据上海市疫情防控规定要求,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苗晨律师、何
佳玥律师通过视频参会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公告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作出了如下决议:
   总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218,768,826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有 股 东 所持 股 份 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384,8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7483%;反对 8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09%;
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8%。
   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总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218,768,826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有 股 东 所持 股 份 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384,8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7483%;反对 8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09%;
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8%。
   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总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218,768,826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有 股 东 所持 股 份 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384,8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7483%;反对 8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09%;
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8%。
   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总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218,768,826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有 股 东 所持 股 份 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384,8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7483%;反对 8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09%;
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8%。
  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总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218,768,826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有 股 东 所持 股 份 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384,8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7483%;反对 8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09%;
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8%。
  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总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218,768,826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有 股 东 所持 股 份 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384,8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9.7483%;反对8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09%;弃
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218,768,82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384,8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9.7483%;反对8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09%;弃
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总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218,768,826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有 股 东 所持 股 份 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5,384,8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7483%;反对 89,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09%;
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8%。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218,768,82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384,8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9.7483%;反对8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09%;弃
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
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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