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股份: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5-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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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7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鉴于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
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第五届
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大会,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王迎春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
附后)。王迎春女士将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
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关
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日
附件: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迎春女士:1995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本科
学历,会计师。曾任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会计、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会计主管,现任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经理。
  王迎春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截至目前,王迎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王迎春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
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
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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