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美家居: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之星 2022-05-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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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曲美
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如下:
  公司除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了《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外,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通过公司内部宣
传栏发布了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
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9 日至 2022 年 5 月 8 日,
共计 10 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对激励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当面
反映情况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进行反馈。截至 2022 年 5 月 8 日公示期满,公司
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
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
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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