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简称及代 重庆建工
保荐机构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码 (600939)
保荐代表人 谢金印 保荐代表人 肖扬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重
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建工”、“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以
下简称《持续督导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
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华融证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执行了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已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
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华融证券已与重庆建工承销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及保荐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
始前,与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券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期回访、视频访谈等方式,对
公司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 2021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未发
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明的发行人违法违规事项。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 2021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司
日内向上交所报告 情况,亦无违背承诺的情况。
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交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
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承诺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 已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
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 执行各项内控制度。
等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已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
执行各项内控制度。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
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
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本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公司重要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华融证券督促公司严格执行
上交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审阅信息
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 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详
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交所 见“二、信息披露及其审阅情
的,应在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
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
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公司更正或补充,公
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交所报告
关注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
生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
上交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交易
纠正
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形。
持续关注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 2021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司
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交所报告 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
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
建工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
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
不符的,及时督促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公
事实不符的情形。
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交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公司做出说明并限
期改正,同时向上交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
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
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
建工未出现该等事项。
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
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公司
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交所或保荐人认
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华融证券制定对公司的现场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 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
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查工作要求,能够确保现场
检查工作质量。
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
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本所要求的期限
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上市公司资金;
(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 2021 年持续督导期间,重庆建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 工未出现该等事项。
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
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
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
(七)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华融证券督导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关注募集资金使用与
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投向是否
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
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进行了专项核查,持续关注公
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
项目的实施等承诺。
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根据《保荐办法》和《持续督导指引》等相关规定,保荐代表人对重庆建
工 2021 年持续督导期间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包括董事会决议及公告、股东大
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报告等,进行了事前审阅,对
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华融证券认为: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相一致,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信息披露档案资料完整,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重大信息的传
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重庆建工在 2021 年持续督导期不存在按《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谢金印 肖 扬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