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2-董-005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和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科技)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发
出,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应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袁宁先
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
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
推荐人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
提名袁宁先生、王胜先生、李艳志先生、胡发兴先生、魏学宝先生为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由立明先生、栾大龙先生、王清友先生
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候选人总计未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候选人履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赵安立、于永超、由立明、栾大龙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序符合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为上述候选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任的工
作。我们未发现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全体董事候选人的任职
资格合法合规。
独立性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的条件,能够胜任岗位的职责要求。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
决。独立董事候选人已获取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 公 告 于 巨 潮 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上 海 证 券 报》的《独立董事提名
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
具 体 内 容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 公 告 于 巨 潮 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上 海 证 券 报》的《关于召开公司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日
袁宁先生履历
袁宁,男,1972 年 4 月出生,哈尔滨工业大学动力机械与工程
专业博士学位,研究员。
历任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北京动力机械研究所技术员、
三室副主任、科技处处长、军民融合项目部主任、科技处处长,中国
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民用产业部副部长、产业发展部副部长兼航
天科工海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航天科工海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总经理,航天科工海鹰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兼航天海鹰机电技
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产业发展部
副部长、部长。
现任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袁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
关系,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王胜先生履历
王胜,男,1966 年 10 月出生,环境工程专业学士学位,企业管
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历任华创天元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裁,华创天元实业
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现任 IEE International Electronics & Engineering S.A. 董
事长。
王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
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
系,其最近三年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通
报批评、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
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的条件。
李艳志先生履历
李艳志,男,1963 年 10 月出生,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研
究员。
历任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院务部通信站技术人员、助理
工程师;北京京航计量通讯研究所三室技术人员、四室主任助理、副
主任;北京京航计量通讯研究所副所长、所长、党委书记、科技委主
任;航天海鹰安全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现任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经发委副主任。
李艳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
关系,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胡发兴先生履历
胡发兴,男,1972 年 4 月出生,华中科技大学电子与通信系统
专业硕士学位,哈尔滨工业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研究员。
历任北京华航无线电测量研究所科室技术员、副主任、主任、科
技委副主任、副所长、总会计师,贵州航天技术研究院副院长,航天
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现任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产业发展部部长,IEE 公司董
事,航天科工海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航天海鹰厚德有限公司董事长、
益圣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胡发兴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
关系,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魏学宝先生履历
魏学宝,男,1983 年 8 月出生,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学位,高
级工程师。
历任北京自动化控制设备研究所工艺员、助理员,办公室副主任、
发展计划处副处长、处长。
现任北京自动化控制设备研究所副所长、青岛航天半导体研究所
有限公司董事。
魏学宝先生持有本公司 10,700 股股票,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亲属关系,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由立明先生履历
由立明,男,1957 年 7 月出生,长春税务学院本科毕业,高级
会计师。
历任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总会计师;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总会计师;吉林正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浙江永强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香飘飘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星箭航
天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秉
臣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副总裁。
现任浙江中荃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由立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它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其最近三年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通
报批评、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条件。
栾大龙先生履历
栾大龙,男,1964 年 3 月出生,西北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
专业博士学位。
历任湖南株洲 331 厂军事代表室军事代表,海军驻洛阳航空军事
代表室军事代表,军事科学院研究员。
现任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京城机电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天
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栾大龙先生持有本公司 992 股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它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其最近三年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通报批评、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
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条件。
王清友先生履历
王清友,男,1967 年 7 月出生,北京大学经济法硕士学位。
曾任职于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现任第十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
副会长、北京市委法律专家库成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
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清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它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其最近三年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通报批
评、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