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银轮股份
股票代码:002126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台银轮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天台县赤城路134号
联系地址:浙江天台县赤城路134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执行法院裁定)
签署日期:2022年5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了信息
披露义务人所在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轮股份”)中拥有权益股份的
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银轮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记载的信息和对本
报告书所做出的任何理解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银轮实业 指 天台银轮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银轮股份、公司 指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银轮实业持有的银轮股份股票80,444,000股以执行
法院裁定方式过户至徐小敏等15名执行申请人名
下,占银轮股份总股本的10.16%。
报告、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天台银轮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9月1日
注册地址:浙江天台县城关赤城路134号
法定代表人:徐小敏
注册资本:14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237539785210
经营范围:建材、家用电器的销售;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房屋租赁;技
术咨询服务。
经营期限:长期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4,000,000 10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国家居留权
徐小敏 执行董事、 男 中国 浙江省台州市 否
法定代表人 天台县
浙江省台州市 否
陈能卯 经理 男 中国
天台县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银轮实业执行法院裁定,将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过户到其股东名下,变间接持股为
直接持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银轮实业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银轮股份股票的计划。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因执行法院裁定,银轮实业持有的银轮股份股票80,444,000股
过户至徐小敏等15名股东名下,银轮实业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银轮股份 80,444,000 股,占银轮股份总股本
的 10.16%。
银轮实业将通过执行法院裁定方式被过户至徐小敏等 15 名股东名下,具体情况如
下:
股东名称 转让方式 转让股数 受让方
银轮实业 执行法院裁定 23,145,012 徐小敏
银轮实业 执行法院裁定 7,720,148 王鑫美
银轮实业 执行法院裁定 7,720,148 袁银岳
银轮实业 执行法院裁定 7,411,331 王达伦
银轮实业 执行法院裁定 6,330,550 季善魁
银轮实业 执行法院裁定 5,867,316 陈邦国
银轮实业 执行法院裁定 4,910,032 陈铭奎
银轮实业 执行法院裁定 3,010,862 周益民
银轮实业 执行法院裁定 2,424,130 冯宗会
银轮实业 执行法院裁定 2,470,431 郭 伟
银轮实业 执行法院裁定 2,238,854 高 敏
银轮实业 执行法院裁定 2,007,241 洪纵韬
银轮实业 执行法院裁定 1,852,832 茅昌溪
银轮实业 执行法院裁定 1,698,424 褚卫明
银轮实业 执行法院裁定 1,636,689 陈能卯
合计 80,444,000
本次权益变动后,银轮实业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三、本次拟转让的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银轮股份之股份无质押、冻结等权利
受限情况。
第四节 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执行法院裁定将股份过户给其股东,不涉及资金支付行为,不涉
及资金来源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
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
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上述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台银轮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小敏
日期:2022年5月9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台银轮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小敏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银轮机械 上市公司所
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
股份有限公司 在地
银轮股份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002126
天台银轮实业 信息披露义 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
信息披露义务 发展有限公司
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增 加 □ 减 少 有无一致行
份数量变化 √ 不 变 , 但 持 股 人 发 动人 有 □ 无 √
生变 化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是 务人是否为
√ 否 □ 上市公司实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式(可多选) 取 得 上 市 公 司 发 行 的 新 股□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 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股 票 种 类 : A 股 普 通 股
人披露前拥有
权 益 的 股 份 数 持股数量:80444000股
量及占上市公
司 已 发 行 股 份 持股比例: 10.16%
比例
股 票种类:A股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
后, 信息披露 持股数量:0股
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 变 动数量: -80444000 股
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10.16%
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 时 间:2022-05-05
份变动的时间
及方式 方 式: 执行法院裁定
是否已充分披 是 □ 否 √
露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 月 内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否 在二级市 是 □ 否 √
场买卖该上
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
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 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是 □ 否 □
债提供的担保,
或者损害公司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 是 □ 否 √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是 □ 否 √
批准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台银轮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