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9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9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2 年 5 月 9 日(星期一)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9 日(星期
一)上午 0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楼会议室。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91 人,代表股份数量 518,016,228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9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1503%(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
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890,823,181 股),
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0
人,代表股份数量 390,283,4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8116%。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51 人,代表股份数量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86 人,代表股
份数量 119,610,9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270%。
见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
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17,621,4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99.9238%;反对 110,3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 0.0213%;弃权 284,378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比例为 0.0549%。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19,216,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6700%;反对 110,383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923%;弃权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9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237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同意 471,701,2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91.0592%;反对 45,942,0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 8.8688%;弃权 372,978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比例为 0.072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73,295,9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61.2786%;反对 45,942,036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38.4096%;弃
权 372,97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311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同意 471,560,8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91.0321%;反对 46,082,4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 8.8959%;弃权 372,978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比例为 0.072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73,155,5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61.1612%;反对 46,082,448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38.5269%;弃
权 372,97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311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9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表决结果:同意 471,560,8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91.0321%;反对 6,082,4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 8.8959%;弃权 372,978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比例为 0.072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73,155,5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61.1612%;反对 46,082,448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38.5269%;弃
权 372,97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311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何佳欢、陈小形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见证意见,该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云南恩捷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