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花智控: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5-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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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2-049
债券代码:127036        债券简称:三花转债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
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4 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 2022 年 5
月 9 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含职工代表监事)3 人,实
际出席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将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0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
次调整将在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进行,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
价格 6.9615 元/股。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中 国 证 券 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50)。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已满足,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 844 名激励对象办理
本次解除限售事宜,可解除限售数量为 4,434,300 股。
   该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中 国 证 券 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50)。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
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购注销其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68,450 股,回购价格
为 6.9615 元/股。本次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该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中 国 证 券 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51)。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浙
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董事会会议审议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
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鉴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设计并不涉及专业事项,我们认为公司可以不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意见。
   该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浙
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董事会会议审议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议
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增值
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鉴于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设
计并不涉及专业事项,我们认为公司可以不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 2022 年股票增值
权激励计划发表意见。
   该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三花智
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董事会会议审议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
的人员具备《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
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该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
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八、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2022 年
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
的人员具备《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
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该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
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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