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2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证 券 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
二、 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9 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5 月 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股 东 及股 东 代 表 共 23 人, 代 表 公 司 有 表决 权 的 股 份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所持股份 291,532,9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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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股份总数的 4.4275%。
四、 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322,441,92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 30,962,9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8143%;反对 2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77%。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322,441,92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 30,962,9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8143%;反对 2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77%。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322,441,92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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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 30,962,9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8143%;反对 2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77%。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322,441,92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 30,962,9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8143%;反对 2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77%。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关联股东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该议案表决时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 30,062,0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100%;
反对 958,5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09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 30,062,03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6.9100%;反对 958,5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322,479,92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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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 31,000,9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368%;反对 1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322,351,52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 30,872,5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5229%;反对 14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该议案表决时予以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 30,062,0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100%;
反对 958,5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09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 30,062,03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6.9100%;反对 958,5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五、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认为公司二○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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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六、 备查文件
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