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2-029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已于 2022 年 5 月 5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与
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
席董事 8 名,公司监事和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于逢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书面表
决、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张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股东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云鑫”)原委派董事
冯春培先生因工作安排,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为填补空缺,上海云鑫委派张
鹏先生为公司董事并作为持股 3%以上股东将《关于提名张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
为本次临时提案的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提案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被提名人张
鹏先生的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
查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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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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