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2-045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9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
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副
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
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经与会董事讨论,一致推选董大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
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经与会董事讨论,一致推选王金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
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经公司董事长董大伦先生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了董事会各
专门委员会新一届委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
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召集人) 委员组成
战略委员会 董大伦 董大伦、王金华、罗建光
提名委员会 罗建光 罗建光、董大伦、张捷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张捷 张捷、董大伦、官峰
审计委员会 官峰 官峰、董大伦、张捷
四、聘任公司总经理
经公司董事长董大伦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提名人进行任职资格审
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决定聘任董大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
任期一致。
五、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经公司总经理董大伦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被提名人进行任职资格
审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决定聘任王金华先生、王光平先生、陈珏蓉女士、魏茂
陈先生、周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六、聘任公司财务总监
经公司总经理董大伦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被提名人进行任职资格
审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决定聘任曾志辉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七届董
事会任期一致。
七、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公司董事长董大伦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被提名人进行任职资格
审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决定聘任王光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七届
董事会一致。
八、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决定聘任王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
开展工作,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九、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决定聘任施雪雁女士为公
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人员(简历附后)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
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查询,亦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
人员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王光平先生、王伟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851-86298482
传真号码:0851-86298482
邮箱:002873@xtyyoa.com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北路 3 号 7 号楼
邮政编码:550000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相关人员个人简历:
董大伦先生、王金华先生、王光平先生、罗建光先生、官峰先生、张捷女
士个人简历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海 证 券 报》、《证 券 日 报》、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发布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
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陈珏蓉女士,中国国籍,1969 年生,工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企业人力
资源管理师(一级)、经济师、注册企业教练。1991 年 7 月至 1992 年 3 月任爱
建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技术员;1992 年 4 月至 1993 年 7 月任上海启明软件有限公
司程序员;1994 年 1 月至 1996 年 10 月任和泰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人事
行政主管;1996 年 10 月至 2002 年 9 月任脱普(中国)企业集团总部管理部主
管;2002 年 9 月至 2004 年 9 月任上海置地广场人力资源部经理;2004 年 12 月
至 2016 年 3 月历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副总经理;2013 年 10 月至 2021 年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珏蓉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 279,02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陈珏蓉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
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
网查询,陈珏蓉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魏茂陈先生,中国国籍,1983 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主任药师,高级工
程师,贵阳市市管专家,贵阳市劳动模范。2001 年 9 月至 2005 年 7 月中国药科
大学生物工程学士;2005 年 9 月至 2007 年 9 月中国药科大学微生物与生物化学
硕士;2007 年 9 月至 2010 年 7 月中国药科大学微生物与生物化学博士;2010
年 7 月至 2016 年 2 月先后任本公司研究员、质量总监助理、总经理助理;2018
年 11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硕方医药总经理;2021 年 2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本公司
配方颗粒事业部总经理;2020 年 9 月至今任和舒达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 年
截至本公告日,魏茂陈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156,1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魏茂陈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
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
网查询,魏茂陈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伟先生,中国国籍,1971 年生,沈阳药科大学本科毕业,学士。1994 年
年 11 月任辉瑞制药销售代表;2001 年 11 月至 2013 年 8 月历任广东天普生化医
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主管、地区经理、大区经理、营销总监;2013 年 8 月至 2020
年 3 月历任红日康仁堂药品销售有限公司药品事业部总经理,红日康仁堂药品销
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2020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周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130,76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周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曾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
询,周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曾志辉女士,中国国籍,1973 年生,大专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二
级人力资源管理师。1994 年 7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深圳敏泉电子科技有限公
司财务课长;2003 年 2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贵州东南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审计总监);2019 年 11 月起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曾志辉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 100,52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曾志辉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
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
网查询,曾志辉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伟先生,中国国籍,1982 年生,本科学历,经济师,企业法律顾问。2006
年 7 月至 2016 年 5 月,历任中航工业贵州红林机械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业务员、
业务主办、业务主管,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主管经理、法律顾
问,中航爱游客苏格兰牧场综合部长;2016 年 8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中青健
康(贵州)实业有限公司综合部长;2017 年 11 月至 2020 年 8 月,先后任本公
司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20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证券总监、证券事务
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王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124,88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王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曾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
询,王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施雪雁女士,中国国籍,1976 年生,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1998 年 1 月
至 1999 年 12 月,任贵州化工厅招待所出纳;2000 年 1 月至 2003 年 12 月,任
贵联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会计;2004 年 1 月至 2020 年 8 月,先后任本公司市
场财务部会计、市场供应科科长、产品供应部经理、市场服务部经理、审计部经
理;2020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审计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施雪雁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施雪雁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曾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施
雪雁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