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伦药业: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5-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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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22-074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以及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
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川科伦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川
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
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
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议案》。详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通知》,将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内部公示,公示
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12 日至 2022 年 4 月 22 日。截至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示期满,公司
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
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情况
  鉴于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5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总股本 1,425,422,862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22,182,844 股公司股票,按 1,403,240,018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公司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26 元。根据
公司《2021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将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实施
完成。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
股份登记期间,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
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因此根据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
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P=P0–V=10.00 元/股- 0.426 元/股= 9.574 元/股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
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属于董事
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方案进行的调整,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
划》的规定。
了相关的审批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意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进行调整。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激励计划
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科伦药业本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
批准与授权,本激励计划授予日、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及激励份额的确定、本激励计
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
计划》的规定,科伦药业不存在不符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
件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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