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2-047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1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6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的最新股本总额1,623,324,6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分配总额保持固定
不变,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
圳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23,324,614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1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5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5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月1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咨询部门: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陈银凤
咨询电话:0512-68536762
传真电话:0512-68536834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