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ST 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 2022-035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2 年 5 月 10 日
● 撤销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亚星化学,股票代码:600319;股票价格
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10%。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于 2022 年 5 月 9 日停
牌 1 天,并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复牌。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A 股股票简称由“*ST 亚星”变更为“亚星化学”;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319”;
(三)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2 年 5 月 10 日。
二、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 日收到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潍坊
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寒亭生产厂区搬迁关停相关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
知》”)。根据《通知》要求公司已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前关停位于寒亭区北
海路以东、民主街以北的生产厂区并实施搬迁。鉴于公司生产厂区已全面停产,
且预计未来 3 个月内无法全面恢复生产。该情形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13.4.1 条第(二)款的规定,“生产经营活动受到
严重影响且预计在 3 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
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因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
低于 1 亿元,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3.3.2
条“(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规
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从 2021 年 4 月 30 日起被
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实现营
业收入 19,270.1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302.59 万元,扣除非
经常损益后实现净利润-7,234.23 万元。
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经公司 2022 年 3 月 3 日召开的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 2022 年 3 月 5 日在《中 国 证 券 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秩序已经恢复。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潍坊亚星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2)
第 1237 号),确认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
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为 19,154.84 万元。同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还出具了《关于亚星化学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
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的审核报告》(上会师报字
(2022)第 1238 号)。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议案》,对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
财务报表的科目进行调整,但对各年度期末净资产以及各期净利润无影响。具体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3.2
条和第 9.8.1 条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公司 2021 年度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指标涉
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和涉及的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不触及其他退市
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
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撤销公司股票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详见公司于
编号:2022-017),并于 2022 年 5 月 6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撤
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决定。
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第 9.3.9 条和第
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10%。
四、其他风险提示或者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券时报》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